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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千多年来,隐喻作为一种普遍存在的语言现象一直受中外学者关注。传统的隐喻理论将隐喻看作是一种用于修饰话语的修辞现象。有关隐喻的理论多不胜数,其中亚里士多德的比较论,理查德的互动论,莱考夫和约翰逊的概念隐喻理论的影响力较大。20世纪30年代,理查德提出的互动隐喻理论首次动摇了早期的修辞观。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认知语言学兴起,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从概念隐喻的角度研究语言。20世纪80年代,George Lakoff和Mark Johnson发表的《我们赖以生存的隐喻》一书标志着认知视角下的隐喻研究的全面开始。他们认为,隐喻是一种思维方式,贯穿于语言、文化、思维和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的研究证明,离开隐喻,人类思维将受到限制,因而莱考夫的认知学隐喻观得到越来越多学者的认同。本文基于概念隐喻理论分析和研究法律语篇中的战争隐喻的翻译策略。本文把1993年极具影响力的美国电影《费城》作为主要的语料来源,收集了23条含有战争隐喻的英语对话,运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阐释了战争隐喻如何利用人们普遍熟知的具体的概念来理解法律活动,并进一步探讨了战争隐喻思维在法律语言中的翻译策略。研究结果表明:隐喻广泛存在于法律语篇当中,并提出了翻译战争隐喻的四种方法,即保留源语隐喻形象、采用标准目标语形象、保留原文形象并解释和省略法。总之,本文从一个新的视角对法律语篇中的战争隐喻翻译进行了研究。从战争隐喻的认知特点来分析,翻译就是将一种文化中语言所表现的认知方式用目的语传递到另一种文化中去的过程,否则翻译就无法完成传播民族文化的使命。战争隐喻与翻译紧密相关,所以从认知角度谈法律语言中战争隐喻的翻译极具研究价值。从认知角度分析战争隐喻的翻译策略,有助于进行法律文献的翻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