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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补偿制度对于保障人权、维护法的安定性、推行实质法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这一制度已成为许多国家(地区)行政法上的基本共识,但中国的行政立法和司法实践还处于萌芽阶段。为维护政府权力与责任的统一性,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建立信用政府,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中国行政法亟待引入行政许可补偿制度。以信赖保护原则为依据的行政许可补偿制度应当成为当代中国行政法的基础。研究行政许可补偿制度同样具有重大的实践价值。正所谓“有权利必有救济”,在行政权力日益膨胀的现代社会,行政许可补偿制度显得尤为重要。在我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