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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义词在俄语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长期以来关于反义词的界定一直未能达成共识,而这一问题又直接影响到反义词的划界、分类。因此,本论文对反义词重新作了界定,提出了作者个人的主张。 鉴于反义词与逻辑对立性关系非常密切,文中对两者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从逻辑的角度看,如果两个现象之间存在着一个属概念之内的极端大的区别,那么,这两个概念就是对立的。对立概念之间总是有第三个、中间的概念。而矛盾性种概念之间从逻辑上说不可能有第三个、中间的概念。因此,对立性概念才是构成反义现象的逻辑基础。由于反义现象取决于人的对立性思维,所以它是逻辑学问题,又因为反义现象总是在具体语言体系中得到体现,所以它又是语言学问题。反义现象作为语言学问题,难免有与逻辑对立性不相吻合的地方,这就是为什么反义词的划分与逻辑中的不相容概念的分类有着差异。 反义词的存在一方面取决于客观对立实际,另一方面,也是受语言因素影响所致。比如在一定的条件下,同义词可以转化为反义词。制约反义词的语言因素还有某些对立性结构等。 众所周知,索绪尔提出了语言与言语的理论,根据这一理论,我们也把反义词区分为语言反义词与上下文反义词,语言反义词是绝对的,离开上下文也存在的,而上下文反义词是语言使用过程中的产物,脱离开一定的语境,它们就不再是反义词。毋庸置疑,口语中的反义词又有着自身的特点。 关于反义词的划界历来是不统一的,有的语言学家不同意把同根词列入反义词,认为反义词必须是不同根的词。还有的语言学家不承认对立词义是反义现象。本论文作者承认同根反义词,因为只承认非同根反义词不能反映事物的全貌(1964:c.146),与非同根反内容摘要义词一样,同根反义词也是反义现象的形式表达手段。至于词内对立,这是特殊的反义现象。因此我们在论文中把反义词按组成分为三类:非同根反义词、同根反义词和词内对立。文中详细描写了同根反义词的生成手段。同根反义词的构成主要有三种方法:1.前缀法;2.前缀一后缀法;3.复合词干法。其中,前缀法最常用,而前缀中最常见的当属He一,6es一。 我们在把词内对立看作是反义词的组成部分的同时,还对其产生原因进行了剖析,另外我们还对如何辨别词内对立的不同意义提出了具体建议:1.靠句法形式判断;2.从语义方面判断;3,靠特殊词汇手段判断。这部分内容对实践课教学尤其有益。对立词义是专门的、有限的词汇层,它是历时现象,同时又是共时现象。 表面上看,反义词偶的两个成分似乎各个方面都是对称的,但实际情况又如何呢?带着这一问题,我们对反义词的语义、组成、构词能力、搭配、修辞和使用等,从对称性和不对称性两方面进行了对比分析,然后得出这样的结论:对称性是相对的,而不对称性是绝对的。研究中我们还发现,反义词的语义是至关重要的因素,如果两个反义词的语义对称,那么它们的搭配、语体、使用等也就是对称的,如果语义不对称,那么情况则相反。 反义词的实践意义也不容忽视。本论文对反义词从构词、构成句子的同义结构、词义辨析和修辞等几个方面的用途作了描写,给予特别关注的是修辞功能。反义词是构成对偶的词汇手段,对偶在诗歌、小说中使用频率是相当高的。语言学文献中一般将对偶分为对偶一1和对偶一2,可是关于二者的区别存在不同意见。我们通过观察分析,发现它们的区别是:对偶一1一般用于简单句或复合句的某个分句,多用连接词,突出表示人或事物的正反特征;对偶一2一般用于超句体或大于超句体的文章片段,且不大用连接词,起句际衔接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