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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反向工程来源于美国,是指运用技术手段对从公开渠道获得的产品进行简单拆卸,对其进行分析和研究从而获得产品内技术信息的过程。作为企业获得信息技术的一种重要手段,反向工程在实践中为大多数企业所重视,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也对其合法性做出了具体规定。我国在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实施的《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肯定了反向工程的效力,规定通过反向工程获取权利人技术信息的行为不侵权。这在制度上是一次重大进步,对促进企业的技术发展和商业秘密制度完善有深远影响,但该解释并未对“不正当手段”进行明确的规定,因此我国关于反向工程问题的研究相较发达国家而言,仍有很大差距。因此从理论层面和现实实践考虑,对反向工程的研究是有必要的。本文试图通过对我国反向工程的司法现状,部分国家或地区关于反向工程制度的认定规则,综合判例对相关考量因素进行分析,对“禁止反向工程条款”效力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旨在为我国反向工程实施提供借鉴经验。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针对我国关于反向工程的法院判例,对我国现阶段反向工程制度现状进行分析,得出目前我国反向工程在司法认定中主要存在三个方面问题:产品合法来源问题、净室原则及反向工程认定难易程度问题。第二部分:通过分析部分国家和地区关于反向工程的法律规定,如英美法系国家、大陆法系国家、欧盟和国际组织的相关规定,并与我国立法制度相比较,得出我国现阶段反向工程的立法尚不完善。第三部分:通过结合国内外不同的司法判例,对净室原则,产品合法来源及反向工程认定难易程度进行综合分析,分析在司法案件中反向工程实施须注意的情况和如何判断一个行为是否为合法有效性的反向行为。第四部分:本部分主要针对反向工程中“禁止反向工程条款”效力进行讨论,通过美国、欧盟、英国实践中的做法和立法规定分析其合理性。分析其产生原因和目的,明确商业秘密保护的特征,并对条款的效力进行探讨,深入分析其对现实经济的作用和对知识产权法体系的影响,从而得出其应属无效的结论。另本文还对“禁止反向工程条款”效力特殊问题进行探讨,探讨特殊情形下该条款的效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