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权利与义务、责任从来都是相伴而生的,消费者问题并不是仅仅局限于消费者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上。消费者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一直作为弱者被国家通过立法保护着,但是法律对消费者的特殊保护让人们忽视了消费者的异常消费行为。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消费品总量和种类不断增多,消费者的不理性消费现象也越来越严重,资源浪费、废弃物过剩等问题层出不穷,一部分消费者为了显示自己的社会地位,大肆挥霍浪费,这种异化消费导致了人们正确价值取向的错位和精神信仰的丧失,严重威胁到人的全面健发展,威胁到我国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近几年,国家对消费也开始重视,通过各种政策来规范、引导消费者进行理性消费。因此,我们在强调政府、企业的社会责任与义务时,消费者的理性消费这种社会担当也是不容回避的问题。对于经济学效率价值目标不能解决的非理性消费行为,我们可以尝试通过法律的公平正义价值来纠偏。全文共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对消费的内涵及理论的解释和界定,包括经济学和法学的界定,以及对非理性消费这种异化消费的阐释,并指出了我国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进步与不足,这部分将为全文奠定基础;第二部分主要阐述了国外的非理性消费行为的引导机制与实践经验。主要有非法律引导机制,包括社会组织的参与、消费者的自律,以及宗教信仰的引导,法律引导机制包括政府对谨慎型消费的法律引导、消费破产制度对枯竭型消费的规制等;第三部分是文章的重点,也是创新部分,主要是建立健全中国非理性消费行为的引导机制,包括非法律的引导机制及法律引导机制,最终找出解决非理性消费行为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