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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的保险市场从形成到发展,其间走走停停,经历了一个“一波三折”的艰难历程。1979年至今,中国保险市场终于在竞争和改革中开始逐步走向全面发展。市场的健康发展需要以完善的保险监管法律制度为保证。而建立合理的保险监管体制是完善保险监管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 本文从保险监管体制的基本理论入手,探讨了保险监管和保险监管体制的概念,作者在逐一分析了关于监管体制的不同观点之后,指出“组织制度是体制的核心。”因此商业保险监管体制就是指“为了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对保险活动施加影响的一整套机制和组织结构的总和。” 不同国家所采取的监管体制有很大的差异,各国商业保险监管体制的改革经验对完善我国商业保险监管体制有很大的借鉴意义。所以,接下来文章又介绍了依据两个不同的标准所划分的不同商业保险监管体制的特点,并着重分析了商业保险非常发达的美、英、日三个国家商业保险监管体制的特点及其改革趋势,推论出:虽然体制改革的主流趋势是放松监管,但他们的体制改革体现出了一种共性——体制模式的互动,即他们的体制改革实质上是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严格监管与松散监管的优势结合。 作者认为无论采取那种商业保险监管体制,无论保险监管体制怎样改,它都与各国商业保险监管的历史传统、保险市场的发展水平息息相关。我国商业保险监管体制的改革也应从此入手。因此,文章在最后一部分又分析了我国商业保险 \,’、-W \IASTER S THESIS 监管体制模式的现状,即我国长姐采取的是严格的政府监管体制模式,其监管的 I’“格性主要体现为监管内容的极度广泛和监管权力的高度集中,而忽视了行业自一 律组织在商业保险监管体制中的重要地位。虽然近几年我国商业保险监管体制改 革的成就令人瞩目,可是监管体制中存在的深层次的问题依旧严峻。针对这些缺 憾,结合对我国商业保险监管体制改革所依托的市场环境的分析,本文还提出了 色 允善我国商业保险监管体制的构想,建议我国的商业保险监管体制模式应具有自 己的特色,“它既不能太严格,又不能很宽松;它既能促进保险市场的发展,又 能促进保险市场的稳定。”“在我国最终走向松散监管的路途上,姑且将这种体制 模式称作相对宽松监管模式。”这种监管模式重视政府对保险业的宏观监管作用, 而微观管理上则多辅以行业自律。在这种体制模式的指导下,作者提出了几点具 体意见,并就这些意见进行了详细的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