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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伽达默尔的哲学诠释学具有相对主义倾向的指责,本文试分析伽达默尔的理解观之性质。全文共分四个部分。前言主要介绍了本文的主题及其分析现状。第一章首先分析绝对客观主义的内涵和施莱尔马赫和狄尔泰理解观及其困境。然后从三个方面分析伽达默尔的理解观对绝对客观主义的超越。第一,传统认识论范畴的“理解”向本体论的转化,强调理解是此在的存在方式。传统认识论的理解范畴以主客二分为特征和前提,以追求对象化的“意义”为目标。伽达默尔的理解概念继承并发展海德格尔关于理解是此在的存在方式的思想,与人的历史性存在息息相关,是一个本体论范畴。第二,伽达默尔对现代自然科学方法之普遍性要求的批判和抵制。其目的就是坚决反对自然科学那种主客二分、对象化的思维方式对精神科学理解的侵袭,就是与认识论时代的主-客体二分、对象性之思维方式的决裂,就是放弃对确定性、客观性的追求。第三,伽达默尔主张意义的“融合说”或“生成说”。在理解的目标上,伽达默尔追求文本作品的真理内容,反对重构作者原意;在理解的过程上,伽达默尔主张意义的融合和调解。伽氏认为,读者对文本的解读不是一种向作者原意的回溯运动,相反它是一种借助于文本而实现的此在的存在方式,因此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在理解中实现过去真理与现时态生命的思维性沟通。理解的过程,实际上是读者从自己的历史性出发去解读文本,并在与文本的思维性沟通中产生视域融合而生成文本意义的过程。第二章首先分析相对主义的含义和特征,然后从三个方面来分析论证伽达默尔的理解观对相对主义的超越。第一,肯定作为存在论要素的前理解或偏见是理解的生产性的积极因素。偏见作为理解的必要条件,并不包含任何主观任意性的成分,而是作为存在论本体论的要素而存在,它客观地描述了理解的真实过程,这是伽达默尔超越相主义的关键点之一。第二,理解是对话式的超主观的事件,它反对理解的主观性和非随意性。理解作为一种对话事件,其前提是正确地认识到历史流传物和解释者的关系不是主-客关系,不是认知与被认知的关系,而是“主-主”关系,即“我-你”关系,亦即问与答的平等对话关系。伽氏正确地指出了唯有效果历史意识关于“我-你”关系的认识才能保证真正对话的进行,从而避免主体的主观随意性,避免理解最终走向相对主义。伽氏对“游戏-对话”的现象学描述,更加强调了理解作为对话的非主观性和非随意性。第三,作为一种本体论真理,诠释学真理的揭示和敞开是一个无限的过程。从始源意义上讲,真理即揭示和去蔽状态。诠释学真理是作为一种不同于传统认识论真理的本体论真理而存在,它不是事先存在于某处而有待于我们去发现、认识,而是在我们理解的过程中逐渐生成的东西。诠释学真理的揭示和敞开与人的实践相关联,与诠释学语境密不可分。本章最后指出伽达默尔理解观的相对性。相对性不等于相对主义。相对性与绝对性、多样性与统一性、不确定性与确定性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第三章主要分析了本体论诠释学的知识维度和客观性问题。转向存在的意义之真理,是伽达默尔本体论诠释学的重要贡献之一。但是伽达默尔那种执着于真理的诠释向度,排斥真理的知识向度的思维方式是错误的。因此重视本体论诠释学的知识维度,能为伽达默尔的理解观超越相对主义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另外,传统的“客观性”概念之内涵也影响了人们对伽达默尔理解观性质的看法。因而,重构客观性的内涵至关重要,它能为伽达默尔理解观的非相对主义性质作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