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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随着现代医学科技的不断发展,许多现代生物医学的新技术、新手段不段涌现并在临床上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虽然,新技术的涌现和应用给人们带来了福音,但随之而来出现了许多社会伦理问题。如何使得受试者承担的风险最小化,且又能够推动生物医学高速发展,从而实现收益的最大化,已经成为了世界各地医学界面临的重要课题之一。本课题综合国内外伦理委员的进展,调查研究河北省二级以上医学伦理委员会建设现状,分析探讨河北省医疗卫生机构伦理委员会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意见建议,以期作为促进河北省医学伦理委员会更好的发展建设提供可靠的依据。方法通过查阅国内外相关文献,了解国内外伦理委员会发展的情况。通过专家咨询法、文献阅读法、头脑风暴法自行编制了《河北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伦理委员会运行情况调查问卷》。并通过运用数理统计、频数和百分数等方法对回收数据进行分析,得出河北省医学伦理委员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给出具体的发展建议。结果1、省内医疗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在三级甲等医院中运行较好,三级乙等医院次之,在二级医院中运行的较差。2、我省医学伦理委员会委员数量基本符合2007年1月原卫生部印发的《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试行)》要求。3、我省医学伦理委员会委员性别构成比中,三级甲等医院较为均衡,三级乙等医院次之,二级医院男女委员构成比不均衡。三级医院中三级医院委员归属情况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二级医院还需持续改进。4、医学伦理委员会委员专业设置中三级甲等医院设置较为科学、全面,三级乙等医院和二级医院需要持续改进。5、抽调的医疗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大多由单位党委书记或副院长兼任,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给予医学伦理委员会政策倾斜和发展帮助,但是不利于医学伦理委员会独立性的发挥职能。6、三级甲等医院在制度、章程和标准操作规程方面制定的比较规范。7、三级甲等医院标准化操作规程、制度和章程制定的较为规范、科学;三级乙等医院标准操作规程制定的较少;二级医院在章程、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制定上与国家要求差距较大。8、省内的医疗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以不定期召开会议的方式较多,我省二级医疗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的运行并不频繁。9、我省医疗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基本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由于国家政策要求,10、我省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工作绝大部分来自于科研立项。三级甲等医院伦理委员会发挥作用大,三级乙等和二级医院与三级甲等医院差距较大。11、我省医疗机构中三级甲医院审查培训开展的较规范,三级乙等和二级医院欠缺对委员开展审查培训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