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带来人口老龄化、家庭结构的变化,给中国社会带来了极其严峻的养老问题,预计到2020年,全国老年人将达到2.43亿,占总人口的17%,人口老龄化是21世纪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也是新世纪人类发展的主要特点,中国也同样面临着严峻地挑战。
本文首先回顾了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理论基础,并且从我国养老保障制度发展的进程入手,追溯到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的养老保障制度经历了多次制度变迁。从大的方面看,可以分为三个基本阶段:一是新中国成立至上世纪80年代中的“传统体制”阶段;二是上世纪80年代中至90年代中的“社会统筹”阶段;三是上世纪90年代中至今的“统账结合”阶段。现阶段我国已经初步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社会互济;在基本养老金的计发上采用结构式的计发办法,强调个人帐户养老金的激励因素和劳动贡献差别。同时大力发展企业年金、鼓励个人参加储蓄性养老保险、商业保险,初步构架一个多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
经济学的选择理论是养老保障制度安排的理论基础。不管是国家干预与自由竞争的选择,还是平等与效率的选择,经济学在这方面都取得了重要的成就,为养老保障制度的选择提供了基础与条件。凯恩斯的国家干预理论,以英国经济学家庀古为代表福利经济学理论,主要强调社会公正与国家责任,公平与效益;福利经济学方法明确界定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的关系,研究社会保障的福利分配问题;消费经济理论包括持久收入理论(弗里德曼)和生命周期理论(莫迪利安尼)及理性预期理论,都为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理论基础。
本文从理论和实际角度阐明建立多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对中国改革的重要性。具体表现在养老保障制度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方面在设计上,制度目标设计缺乏公平与效率;制度体系缺乏系统性和完整性。另一方面在运行上,养老保障实施机制较弱,法律的强制作用不能很好发挥;养老保险的“历史债务”问题严重;社会养老形式的单一性满足不了社会发展需要:长期忽视农村的养老保障制度的改革等为我们提出了一个新的研究命题。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10多年来,中国成功启动了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养老保障体系已具雏形。本文结合中国经济发展阶段及自身特点,提出了一方面完善养老保障制度设计方面的建议:我国养老保障制度法律上存在着养老保险制度尚未统一作出法律规定,且立法滞后等诸多问题;在养老保障筹资方式的选择及多样化,我国应该在鼓励引导社会兴办养老机构,统筹兼顾,以超前的眼界,整合社会资源为养老事业服务;对于退休年龄应重新考虑与设计,以缓解老年高峰对养老保险制度的压力,现行养老.制度中的退休年龄过早是造成养老负担过重的重要问题之一;同时将农民的养老保障纳入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中,将社会养老保障惠及到广大的农民。
另一方面提出了关于完善养老保障制度运行机制的建议:偿还对老职工的养老金隐性债务,政府通过转移存量国有资产、建立全国社保基金来偿付隐性的养老保障债务。鼓励企业年金健康快速发展;创造条件,加快培育我国的养老基金市场:实现对社会养老基金的保值和增值;尽快出台养老基金方面的法律,强化养老基金的法律与政府监管。
通过对我国养老保障制度的理论基础、发展历程、存在问题等方面的理性分析,我们希望中国养老保障制度能在平稳中改革,逐步建立起覆盖全社会的多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构建老有所养的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