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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网络经济的成熟,搜索引擎技术被普遍利用。工作愈加便利,技术愈加成熟的同时,搜索引擎市场的垄断与反垄断纠纷也愈加泛滥。本文以多年前被誉为“全国反垄断第一案”的人人诉百度案为案例样本,并从双边市场及网络经济的角度出发,运用对比研究和历史研究的方法探讨搜索引擎领域中相关市场界定及一些关键问题。首先,文章对案情进行介绍,同时提取案件的争议焦点并整理与本案有关的重要法律问题。本案搜索引擎领域相关市场界定的问题,以及特殊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正当理由豁免等其他法律问题。其次,探讨搜索引擎在相关市场界定时所具有的特殊性。主要从搜索引擎双边市场的特征和它网络经济性两方面论述。在对服务市场界定时,应当重视网络市场的双边性质,肯定搜索引擎市场的独立性。另外,将目前双边市场进行分类并依据其不同的类型具体分析界定相关市场的方式。在界定地域市场时主要从网络经济性出发,鉴于互联网行业的特殊性,应当从用户需求偏好的角度来界定搜索引擎的地域市场,而不应随意对地域范围进行扩张。再次,对搜索引擎市场的滥用行为进行分析。互联网行业本身具有天然的垄断性,这使得在搜索引擎领域中滥用行为会变得通常和普遍。在本案中虽然百度竞价排名、屏蔽行为本身都属于中性行为,但是百度的这两种行为都涉及到主观滥用,且在客观上达到限制市场竞争的目的。所以,百度的这两种行为应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最后,对搜索引擎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豁免进行分析。尽管在“人人诉百度”案中涉及到搜索引擎领域滥用行为的正当性豁免,但这种豁免的成立不仅应有充分的法律上的理由,还应结合特殊领域的相关技术性问题进行考虑。比如,对垃圾外链设置主体的认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