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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对基层扶贫力度的加大,村干部接触各类扶贫款物的机会也逐渐增多,部分村干部在利益的驱使之下,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为了确保精准扶贫战略的落实,必须重视精准扶贫领域村干部职务犯罪的预防。当前对相关问题的研究多是从刑法学角度展开,在体现扶贫领域村干部职务犯罪的特殊性上存在不足,需要从犯罪学的视角展开重新审视。本文试图运用犯罪学理论,探究精准扶贫领域村干部职务犯罪的成因,在此基础上围绕着精准扶贫领域村干部职务犯罪的特性,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思路,构建预防体系。除导论和结语外,本文共分为三部分:一是“精准扶贫领域村干部职务犯罪的现状和特征”。精准扶贫领域村干部职务犯罪是职务犯罪的一种形式,村干部是主要实施者,这类犯罪在总量上并不突出,但预防必要性大。其具体特征表现为涉案人员多为“一把手”,涉及罪名主要是贪污罪但犯罪手段表现多样,共同犯罪多发,犯罪数额通常不高,但持续时间普遍较长。二是“精准扶贫领域村干部职务犯罪的成因”。关于犯罪成因的确定,古典犯罪学派和实证犯罪学派有着不同的视角,但从实用的角度出发,有必要引入犯罪情境预防理论,将研究重心摆在那些给犯罪提供“机会”的因素。村干部的职务地位给其提供了实施犯罪的天然便利,扶贫资金对村干部具有诱惑力,扶贫工作的粗放为犯罪行为创造了机会。同时,扶贫工作监督乏力使得犯罪更容易实施,贫困群众缺乏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使犯罪难以被发现。三是“精准扶贫领域村干部职务犯罪的预防体系”。精准扶贫领域村干部职务犯罪的预防体系应当以情境预防为核心,传统的犯罪预防手段作为补充措施存在。情境预防包括加大犯罪难度,升高犯罪风险,降低犯罪收益,减少刺激犯罪的因素,排除犯罪借口五个方面;情境预防的补充措施则包含严守防腐高压政策,加大惩处力度,加强村干部思想教育和完善驻村帮扶制度四个方面。预防精准扶贫领域村干部职务犯罪,需要综合运用上述措施。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是将犯罪情境预防理论这一国内学者关注较少的犯罪学理论引入扶贫领域村干部职务犯罪预防中来,不足之处主要在于没有运用外文一手文献。这应当是未来的完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