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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原产地规则逐渐成为每个自由贸易区保护本国相关产业、限制进口的工具后,原产地规则的规定也越来越细致入微。这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对于纺织品和服装的规定。在一般的原产地规则同样适用于纺织品和服装的前提下,NAFTA还对纺织品和服装做出了特殊的规定。在特殊规则中对于服装的详细规定精确到了服装的袖子和衬里。原产地规则是一项与事实结合度很高的规则。产品原产地的确定标准—“实质性改变标准”中的三种具体标准,即“税则目录改变标准”、“制造和加工工序标准”、“从价百分比标准”已经是被当今世界各国和自贸区普遍承认和适用的标准。但这些标准通过与不同的事实结合或三种标准不同的结合方式就会产生完全不同的效果。在这种情况存在的前提下,想要保护本国的某种产业就应该对该产业的性质和特点十分了解才能达到限制进口保护相关产业的效果。本文采用了举例分析、条文解释、比较分析等方式对NAFTA的一般原产地规则对纺织品和服装的适用以及纺织品和服装的特殊规定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和比较,并就此得出的结论与《欧盟—墨西哥自由贸易协定》、《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进行特点比较从而对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和中国今后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提出见解和意见。第一章从NAFTA的一般原产地规则第401条出发,详细解释了一般原产地规则适用于纺织品和服装的情形。重点论述了第401条(b)项对带有非原产材料的纺织品和服装取得原产资格需要符合的条件以及在不同的纺织品间产生的待遇差异。第二章对纺织品和服装适用的“可见衬里规则”、“不同成分规则”、“短缺布料规则”、“混合布料和最低含量规则”的内容进行了分析,得出了各规则的特点及实践对策并从宏观上对NAFTA纺织品和服装的特点进行了总结。本章为本文的重点部分。第三章通过对《欧盟—墨西哥自由贸易协定》、《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一般原产地规则与对纺织品和服装的特殊原产地规则的规定的介绍与分析,凸显出了NAFTA原产地规则的的特点。第四章分析了中国现行的原产地规则的缺陷并对中国的原产地规则立法以及中国今后签订的自由贸易区协定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