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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已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为了给长庆石油勘探局公司化改造战略摸索一套成功经验,本文根据公司治理结构的相关理论,如委托—代理理论和组织理论及组织变革理论,对长庆石油勘探局下属的钻井总公司现有治理结构进行了剖析,通过对国外各种公司治理模式,特别是英美模式和德日模式的比较研究,结合中国国情,分析其各自的优势和劣势。根据该公司的“走出去”的发展战略,公司已经走向跨国发展的道路,本文设计了符合该公司实际的公司治理结构,即监管会、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并存的治理结构,并配套相关制度,从制度上保证了治理结构正常运行。 根据委托—代理理论,勘探局作为国有资产的代表人,组成监管会,委托长庆钻井总公司董事会进行经营,监管会与董事会之间是一种信任和委托关系。董事会是监管会的受托人,承担受托责任。董事会和经理层之间是一种财产的委托代理关系,在这种委托代理关系中,董事长是委托人,总经理是受托人,经理人员受董事会委托,拥有对公司日常的内部事务的管理权和代理权。监管会、董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存在一种相互制约的关系,为了处理好以上三个层面的关系,本文配套了严格的议事规则来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