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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象这一术语不仅仅涉及到文学、艺术,也涉及到语言表达及其运用,更涉及到汉字的创字问题。本文以符号学的基础理论为依据,以“邦”“國”“封”“邑”为基础案例,深入地剖析了这四个案例的基本的“意”与“象”的内容,并在此基础上详细地剖析了汉字在语词层面和文字层面的“立象以尽意”的过程。汉字是记录汉语言的书写符号系统,汉语中每一个词都可以看成是一个符号,是所指能指的有机统一体。所指是“意”、“象”的结合体,其中,“意”指的是客观事物的特点的集合,“象”指的是从特点集抽取出的子特点集,“意”与“象”相互匹配结合构成语词的所指,而能指是一种形式,即听觉的音节,它们共同构成语词的有机统一体;同样的,每一个汉字也都是一个符号,其所指是汉字所代表的词、语素和音节特点,能指是汉字视觉上的形体组合。汉语中,不管是字还是词,它的能指和所指都存在着约定俗成的关系,即都包含着一个基本过程:“立象以尽意”。因此,汉字的“立象以尽意”包括了语言学和文字学两个层面,正是在语言和文字两个层面的共同作用下,汉字成为一种二级符号。语言学上的“立象以尽意”是指语词的声音形式得以形成的原因,即如何取象、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来确定语词的声音形式,这也就是所谓的语词理据,这种理据主要可以分为两类:模拟、同源词。其中,模拟可以细分为:自然发生、刻意模仿、发音形态的模仿三种,这类理据主要应用于语词产生的早期阶段,而后期发展起来的同源孳乳是汉字产生的最常见且最重要的方式。文字层面上的“立象以尽意”是为了传达语言学层面的“立象以尽意”的结果——语词,汉字的不同形体所尽意的方式是不同的,其中最能表达语词意义特点的就作为统一字形一直保存下来。汉语有着内在的音义结合的语源学特征,这种可论证性的道理就表现为语词的理据性和汉字的理据性。因此,从符号学的角度考察,汉字在语词层面和文字层面均存在“立象以尽意”的过程,语词层面的“立象以尽意”使之成为一个语言符号,文字层面的“立象以尽意”使之成为一个以语言符号为所指的符号,也就是说,汉字的生成过程是符号的符号化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