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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教育的开展离不开道德教育理论的指导,而道德教育理论的上层指导是道德理论。道德教育的开展,一方面需与当下时代背景相契合,以使道德教育能够成为促使个体德性、境界提升的途径及方式;另一方面则需要汲取先贤智慧,以古为鉴。道家《老子》中包含着系统的“德”论。作为文化起源意义上的道德理论,现实道德教育的开展可以《老子》“德”论为鉴。探究《老子》“德”论,可为道德教育的理论及实践提供启示及借鉴。作为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道家《老子》博大、玄远的思想内涵及对现实的镜鉴价值,是其得以成为延续不断、经久不息之传统的要因。一直以来,学界对于《老子》的研究,多集中于“道”论。以“道”作为关键词,业已出现众多研究成果。视角的聚焦虽有利于研究的深入,却有可能窄化研究的范畴。学界对于《老子》“道”论集中、长久的关注,以及早期存在的关于《老子》“德”论“虚无主义”、“无道德”、“反道德”等的观点,在相当程度上阻碍“德”论研究的进展,致使《老子》之“德”颇受“冷落”。目前来看,关于《老子》“道德虚无主义”、“无道德”、“反道德”的早期看法,已在相当程度上被“纠偏”,此为“德”之“出场”,提供了一个较为宽松的环境。符合研究的倾向性,相比于“道”论,学界已有的关于《老子》之“德”的研究成果较少。以学科归属为划分标准,为数不多的研究基本上范畴在伦理学领域。将“德”作为伦理学概念,等同于将“德”之主体限定为“人”。“人”是《老子》之“德”的主体,却不是唯一主体。《老子》“德”之概念、内涵等的复杂性,决定“德”的主体并非仅是“人”,对于《老子》“德”论的研究亦不应仅限于伦理学领域。以全面、多维的视角观照《老子》之“德”,既是《老子》“德”论研究的必要前提,也是为德育理论及实践提供借鉴的前提。《老子》“德”论,是一个体系化、结构化的整体理论,其涵盖概念、主体、内容、方法等层面,具有自上而下的系统性。从概念上讲,《老子》之“德”,在继承前期“德”概念的基础上,赋予“德”新内涵。《老子》之“德”除具伦理义之外,亦包括哲学义。在《老子》中,“德”首先是形上概念,并不直接与“道德”、“美德”等伦理义相关。《老子》之“德”的主体及主体间关系,使得“德”呈现出“形上-形下”、“哲学-伦理”的双重性。依照《老子》文本展开对“德”义的分析,可见《老子》之“德”具备三种含义,即伦理义、哲学义及一般的动词义。从“德”论的体系及层级上讲,《老子》中既有构成“德”论的相关概念及主体,又有构成“德”之层级的具体内容。在《老子》中,构成“德”论的主要概念有二,即“道”、“德”二者。“德”是“德”论最核心的概念。“道”作为《老子》的核心、首要概念,处于“德”之上位,因其与“德”之间的密切关系,成为“德”论的另一重要概念。《老子》对于“道”、“德”二者的建构,是构成“德”论概念体系的关键。“德”作为“德”论的核心概念,其主体及主体间的关系,体现为“道-天-地-人”的直线式和圆环式关系。两种关系模式,具有不同的意旨。在《老子》中,“德”作为价值的起源处,本身便体现为“价值”。《老子》关于“道”、“德”、“仁”、“义”、“礼”的论述,构成“德”论的价值层级,体现为“道-德-仁-义-礼”及“上德-下德-不德”的模式。从“德”论的主体及表现形式上讲,《老子》“德”论,因主体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老子》之“德”的第一主体是“道”,由“道”而“生”的“德”,是形上的、无为的,并在一定程度上与“道”重合。“天地”作为“域中四大”,亦是“德”之主体,“天地之德”承袭“道之德”,表现为“不仁”。天地之间的“万物”,虽不明确存于“域中四大”的行列,但在《老子》文本中亦是“德”之主体。万物承袭“天地”之德,表现为“不争”。除道、天地、万物之外,万物之“灵”的“人”,作为“道”之主体,为《老子》所重点关注。在涉及“人德”时,《老子》既论述一般意义的“人”德,又专对“人主”之德多着笔墨。以“人”作为“德”之主体,关注的是“德”之伦理义。“人之德”的纯粹伦理性,与“道之德”的形上性,“天地之德”的“形上-形下”的过渡性,“物之德”的形下性均明显不同。对于“人主”之“德”的关注,因于《老子》看重政治的现实功用性。在《老子》中,“人主”之德主要体现为“政德”。《老子》中的道、天、地、人的关系及特性是逐级演变的,表现为“形上-形下”,“精神-实体”的过程。与各者属性相应,道之德-天地之德-物之德-人之德的属性,亦体现出“形上-形下”、“哲学-伦理”的演变过程。在“德”论的实践层面,《老子》主要关注的是“人”对“德”的获得及践行。以“人”为“德”的主体,《老子》理当为“人”对“德”的体认及实践提供方法指导。在老子看来,个体对于“德”的亲身经历、实践包括三种方式,即“察”、“思”、“行”。结合《老子》文本,各种方法又可细分为具体的方面。对于“德”论价值取向的关注,则统论《老子》何以关注“德”,指明“德”论的目的。结合《老子》思想,《老子》“德”论的价值取向体现为“由小及大”的三个层面,即个体层面的“人皆有德”,社会层面“人世有道”,宇宙层面的“宇宙完满”。以《老子》“德”论关涉现实的道德教育,对现实道德教育的理论及实践提供借鉴,是系统分析《老子》“德”论的最终指向,此是《老子》“德”论的现实旨归。《老子》“德”论以“德”为核心,与道德教育具有本质的相似性。在《老子》“德”论中,蕴含并彰显着诸如“道德是否可教”,“道德教育的主体是谁”,“道德教育的内容是什么”以及“道德教育通过何种方式实施”等基本的道德教育问题,并对道德教育具有诸多启示意义。作为老子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与道德教育具有内在联系的《老子》“德”论,亟待挖掘与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