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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资产侵财犯罪是社会的一种病态反映,也是观察一个社会内部运作机理的窗口。对农业资产侵财犯罪成因、特点、对策的分析和研究,不仅可为我们制定相应政策提供依据,在提倡大力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更是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该研究着眼点在如何做好长沙城郊结合部农业资产侵财案件的防控工作,解决当前社会、经济发展进程中农村地区出现的农业资产侵财矛盾。本文从实际出发,用事实说话,以大量发生在长沙城郊结合部的农业资产侵财案件为第一手资料,通过与众多乡镇一线办案警官和涉案人员的沟通交流,深入开展普查研究,通过科学的方法对农业资产侵财案件的特点进行归纳,原因进行分析,最终提出有针对性的防控意见,从根本上减少、制止长沙城郊结合部农业资产侵财犯罪案件的发生。具体研究方法为:一、对近两年以来长沙城郊结合部农业资产侵财案件进行大量取样。二、在对两年以来长沙城郊结合部农业资产侵财案件取样的基础上采取分类法,按照性质、特点等作为区分的标准,对案件依被侵害农业资产类型、犯罪嫌疑人年龄段、职业特征、行为习惯、心理认识进行分类。三、在汇总、分类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直观呈现产生原因。四、结合当事人陈述、办案警官看法及现实农村地区农业资产侵财案件发案情况,对长沙城郊结合部农业资产侵财案件提出防控措施。通过研究发现,长沙城郊结合部农业资产侵财犯罪有其自身的特征:二人以上结伙作案占多数;犯罪嫌疑人以农民、低文化者居多;犯罪工具有机动性的特点;犯罪手段以盗窃为主;作案时段多数都是利用夜间黑暗之机;犯罪心态上“利欲型”犯罪占主导地位;损害结果上制售假种子、假化肥等农业资产所造成的侵害结果远高于偷盗等侵财犯罪;犯罪隐秘程度上农业资产的投毒案件隐蔽性最强,侦破难度较大。长沙城郊结合部农业资产侵财犯罪的产生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随着城市、县城犯罪防控工作不断推进,犯罪嫌疑人把目光投向农业资产;二是农村地区幅员辽阔,而基层组织管理较城市弱化;三是农村派出所基层警力少;四是农民受教育条件、信息资讯的限制,法律安保意识普遍不强;五是法制教育宣传不够,农村经济相对落后;六是农业资产犯罪所得销赃容易;七是农村地区农业资产技防措施严重不足。要解决长沙城郊结合部农业资产侵财犯罪的问题,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切实加强农村地区法律法规宣传;其二要加快农村经济建设;然后要加强农村地区社会面管理;再次要封死销赃渠道;此外要加强种子市场监管;最后要切实推进农村地区技防工作。农民是中国民众的主体,农村的稳定事关和谐社会的构建。要解决农业资产侵财犯罪问题,不是某个组织或团体的问题,而是一个社会的问题,只要严厉打击农业资产侵财犯罪,建立有效的防范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兄弟的合法权益,长沙城郊结合部一定会稳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定会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