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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金融在中国历史上源远流长,它有着丰富的历史内涵和复杂的现实背景。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民间金融一度进入低谷甚至遭到禁锢。改革开放以后,中国民间金融活动逐渐恢复并活跃起来,各种的民间金融形态纷纷再现。在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民间金融重新受到学术界的重视并给予相当的关注,不少相关学者就民间金融的现状和发展等问题,引经据典,各抒己见。目前,中国政府对民间金融的政策继续采用了国家干预的管理模式,同时对民间金融的某些形式的利用和改造还处在不断的试点和研究中。民间金融在我国的产生不是一种主观的产物而是带有强烈的客观必然性,其以旺盛的生命力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给国有经济的发展,是一种值得倡导的、富于效率的、对中国经济增长具有积极意义的融资机制。但是,由于民间金融体系的脆弱性、民间金融市场的失灵,需要引入外部力量实施适度的金融管制。然而,由于监管能力的欠缺、监管理念的偏差以及政府对自身利益的追求,导致我国现有民间金融管制存在着强度过高与实施绩效低下并存的缺陷,不仅使金融领域蕴藏着较大风险,也对我国经济增长造成负面效应,应当对其予以变革与重构。本论文首先主要阐述了本文的选题意义和背景、相关理论的文献综述、研究方法及主要内容。其次对我国民间金融政府规制现状及问题分析,主要阐述了我国民间金融的发展现状,我国民间金融的政府规制,以及我国民间金融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再次为国外民间金融政府规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主要阐述了美国、日本、印度农村民间金融的监管分析,农村民间金融监管的国际比较与借鉴,国外监管经验对我国民间金融监管的启示。最后阐述了民间金融的政府监管的基本思路和具体措施,允许民间金融进入金融市场进行公平竞争和自由交易,同时加强监管,防止其对整个金融秩序和国家经济安全造成破坏。本文通过分析中国改革开放后民间金融的现时形态和发展原因,对中国民间金融利与弊进行实事求是的研究,发现问题与缺陷并通过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所得到的启示,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