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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金融自由化以及全能化的深入发展,我国加入WTO后面对激烈的竞争,我国金融业的发展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如何适应金融国际化的趋势,构建新的金融发展模式是我国金融业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的目的主要在于阐述我国的金融业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过渡的必要性,以及分析我国混业经营模式的选择和发展策略。从金融业发展的国际潮流上看,金融业的发展大体经历了一个融合——分立——再融合的发展过程。我国银行业的分业经营模式最早萌芽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银行与金融机构专业化改革过程中。目前,我国对金融业分业经营的政策进行了适当调整,银行、证券、保险三业出现了相互渗透共同发展的趋势。银行、证券和保险三业之间的合作形式呈现多样化及不断创新的趋势,形成三业之间适当交叉、相互渗透、合作发展的新格局。我国商业银行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过渡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首先,我国入世以后,外资银行将在五年内获得国民待遇,我国单一型的商业银行将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其次,金融业以及企业的并购浪潮的推动着我国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再次,商业银行为了实现规模经济,扩大赢利途径,满足客户“一站式”服务的需要,也要实行混业经营。我国金融业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过渡存在三种模式。首先是建立全能性银行;其次,金融机构通过投资组建新的公司,从事其它金融行业的业务;再次,建立金融控股公司。本文通过分析我国金融监管能力的现状以及金融市场主体的成熟程度,认为金融控股公司更适于成为未来的发展模式。我国未来的混业经营模式可能就是在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三大监管机构并行监管的条件下,在一个金融控股公司控制下的各类金融机构的混业经营。面对我国成立金融控股公司的趋势,本文提出如下几个建议。首先,我国应尽早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金融机构产权制度和经营制度;创造金融集团经营运作的环境;遵循先试点后推行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