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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问题历来都是社会的热点问题之一,也是任何社会,任何国家要进行改革和发展所必须关注和解决的重大问题,而妇女的法律地位,则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综观古罗马历史,古罗马妇女的法律地位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本文主要从古罗马妇女在婚前、婚后、离婚后的法律地位来探讨古罗马妇女法律地位的变革,是在吸收和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自己的学习和思考后写成的。本文探讨的主要是古罗马社会的中上层妇女。全文分为引言、正文、结尾三个部分。其中正文部分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着重考察了古罗马妇女法律地位变革的历史背景;第二部分分析了古罗马妇女在家长制家庭关系中法律地位的变革;第三部分则介绍了古罗马妇女在夫权婚姻关系中法律地位变革的情况,其中分为婚前、婚后、离婚三个时期;夫权婚姻是指有夫权婚姻和无夫权婚姻两种不同的婚姻形式;第四部分介绍了妇女在经济领域中法律地位变革的情况,在这一部分里笔者主要从妇女在夫妻财产关系中和遗产继承中的财产地位来进行分析。从古罗马妇女法律地位的变革中我们可以看出,古罗马妇女的法律地位随着古罗马社会的发展逐渐得到了改善,尤其是布匿战争后,罗马社会进入到了转型时期,政治,经济发生了大变革,男性在国家制度,家庭制度中的权力受到削弱。这就有利地推动了政府在妇女问题立法上的思考和决策,妇女的法律地位有了很大的改善和提高。妇女在婚姻关系中有了一定的自主权;在家庭关系中,妇女的人身依附关系逐渐松弛并且取得了一定相对独立的财产权。妇女的法律地位有所提高了,但是应当指出的是妇女法律地位的变革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因此我们不能夸大这种提高,首先这种变革只是相对于罗马前期以及其他国家的妇女而言的;其次本文所研究的妇女只是处于整个妇女群体中的一部分,即社会中上层的妇女,而广大的下层妇女并不再此列,事实上,下层妇女的法律地位并没有多大改变;最后这种变革并不能改变男子处于统治中心的地位,妇女仍然属于第二性,只是她们的法律地位有所改善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