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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析中国近代银行之“近代”限于清木和北洋政府两时期,是银行业从西方社会舶来后于中国本土初生、成长的时期,相应的监管制度和思想也在缓慢成熟。所以,本文探讨的主要是中国银行业监管制度及思想的萌芽和渐渐成熟的过程,其间伴随的银行法律法规的完善及执法环境的时好时坏对监管思想的影响也是本文的主要内容。 全文分为三个大章,除最后一章为全文观点总结外,前两章都各有小结。按时间顺序来说,第一章是“清末银行监管制度及思想的提出(1859~1911)”,文中铺陈了西方银行理论与制度在中国的传播情况以及中国本土银行业初步发展后,政府监管制度、法律法规的出台及相应的监管机构的设置。试图说明的是,近代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决定了中国本土银行业的起步不是发达的商业环境的需要,而只能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洋务运动的组成部分,清末银行业的监管也不过是浮于表面的、保持政府银行不倒闭的监管。第二章是“北洋政府时期银行监管制度及思想的发展(1912~1927)”,文中对比了这一时期理论界(和银行界站在一起)和政府当权者对银行监管目的的分歧,剖析利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机会勃兴起来的中国银行业兴盛的真正原因和政府监管思想的变化、法律的改良。试图说明银行资本普遍财政化后,政府整理财政、统一币制的改革措施与解决财政赤字的经济政策之间的两难选择。第三章是全文观点的总结,主要内容是:传统金融业将必然没落;银行资本具有财政性特征是中国传统的国家控制论的延伸,对银行资本加强监管又是国家控制论的必然结果;政府既是银行业的主管机关,又是其唯一的监管机关,管理体制没有分权与制衡是管理失败的根源。 由于清末和北洋两时期都是社会动荡、中央政府不能集权而各级政府财政又普遍赤字的特殊时期,银行业一开始就与财政纠葛不清,有着先天的不足;这也导致了政府财政部同时主管和监管银行业,形成监管制度安排上的不合理,行政监管的因素过强,因而有着潜在的危机。于是,如何界定和限制政府行为过多干预行业市场就成为本文更深一层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