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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借鉴国外并充分结合我国部分省份实践,可以看出我国在地方治理模式创新的改革浪潮中,不仅有正确的基调和方向,更是取得了显著的成果。生活水平的提高为公民参与创造经济基础;公民受教育程度的提高为公民参与奠定素质基础;网络技术的发展为公民参与提供便利条件;现代公共管理相应制度基础的趋于完善等等,为我国地方治理中实现公民参与提供了诸多基础条件。但不得否认的是在公民对于地方治理的参与过程中困难尚存,目前在我国地方治理中公民仍然属于较低层次的参与。因此应进一步推进和丰富公民在地方治理中的参与,国家公权力机关改变“为官乃大”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充分意识到公民所应扮演的社会最主要主体的角色,充分发挥公民所应担负的社会最主要推动力量的作用,有效借助网络等现代科技为载体,将我国政府真正建设成为服务型政府;公民改变以“闹事文化”、“痞子文化”为代表的非理性化参与,与其他地方治理参与主体积极合作,充分利用基层自治组织、非政府组织、网络媒体等特有优势将公民对于地方治理的参与权利优化行使。公民通过政治参与可以学习如何发挥自己的政治作用,变得关心政治,增强对政府的信赖感,并感觉到自己是社会中的一员,发挥正确的政治参与作用,从而得到一种满足感。公民参与地方治理,提高了其对政治体制的归属感。因此以公共需求为导向,以国家公权力机关及公民自身参与意识的矫正为前提,以地方治理参与主体多元化为基础,参与体制创新和完善为保障,真正实现公民参与到地方治理中,通过公民广泛参与和双向良性互动,实现善治善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