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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兴起和快速发展,商品房预售作为一种房屋销售制度应运而生。商品房预售制度对房地产的发展起到过积极的作用,但同时,它在风险分担的法律体系、信用体系和监管体系方面存在明显的缺陷,是一种倾斜性质的制度。这种单边风险分担机制使房地产各主体在利益分配和风险承担上存在明显的不均衡,是否取消预售房制度成为各界所关注的话题。
根据研究目的,首先,本文论述了商品房预售制度的概念内涵、理论基础和经济学解释,回顾了我国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历史发展历程,对其在我国房地产市场高速发展过程中所起到的历史作用进行了积极评价;接着本文从房地产行业融资角度、资金运作等角度论述目前房地产市场运行的模式和现状,分析这种模式的高风险性,指出其存在的弊端,论述对其改革和创新的必要性,分析预测这一制度的未来发展趋势;本文梳理了当前预售制度在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运行的基本情况,并从营销方案、融资渠道、风险分担、价格发现等方面进行了比较,归纳我国值得借鉴的经验。
在以上研究分析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我国商品房预售制度改革与创新的目标:1.遏制房房价的过快上涨;2.改变现有的风险承担机制,使开发商、购房者和银行共同承担商品房开发过程中的风险;3.铲除开发商“道德风险”的土壤。
为实现预期改革目标,本文提出改革的基本思路为:在保留预售制度价格发现功能的基础上,通过改革预售款的付款时间节点,改变目前偏向于开发商的单边风险承担机制。改革的框架设计为:在商品房预售阶段,购房者仅需支付定金,剩余房款(包括销售按揭款)待房屋交付后付给开发商,同时指出改革需分两个阶段逐步推进的路径。
事物的发展需要相关条件的成熟,本文对商品房预售制度改革配套支撑条件作了研究:1.健全相关法律制度;2.继续鼓励壮大房地产金融市场;3.加大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管力度;4.建立房屋预售的市场准入制度、信用制度;5.一批有实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出现。
最后,本文对我国商品房预售制度的改革提出了三条政策建议:1.确定商品房预售制度的改革目标,明确方向;2.确定商品房预售制度改革的思路和框架设计;3.继续完善支持商品房预售制度改革的相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