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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数量与日俱增,相关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体系也日渐完善,却仍然存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违规事件发生。企业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质量整体不高,披露信息全面性、真实性、及时性等各方面还有待提升,这表明我国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得到完善,因此当务之急是要研究如何能够完善制度和相关规定以促进企业提高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本文研究企业机构投资者异质性内部因素与媒体关注外部因素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从而期望通过分析制度外的因素产生的影响以采取相关措施改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质量。机构投资者与媒体关注均具有公司治理的作用,但是不同类型的机构投资者持股所产生的影响是否有差异以及媒体报道的内容不同是否会影响其调节效应尚未可知。本文以2014-2018年深沪A股上市企业为研究对象,运用理论推导做出合理假设,采用实证研究来分析机构投资者异质性如何影响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并且进一步分析媒体的正面、负面或者中性报道将如何对这种关系产生影响,从而得出文章的研究结论:机构投资者的整体持股能够降低代理成本,促进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按照独立性细分后,压力抑制型的机构投资者能够促进企业的社会信息披露质量,而压力敏感型机构投资者则不会产生这种影响。这说明与企业不存在商业密切关系的机构投资者为获取长期、稳定收益能够更独立、有效的参与监督管理层的行为与决策,支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计划,提高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进一步研究发现媒体关注(正面报道、负面报道、中性报道)对机构投资者整体持股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关系是正向的调节作用,同时无论媒体是正面报道、负面报道还是中性报道能够提高压力抑制型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企业内部治理的意愿和加大促使企业提高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动机。因此媒体作为外部监督力量,其对企业较高的关注度能够促进机构投资者参与企业治理,提升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最后本文分别从企业、媒体、政府、机构投资者四个角度提出针对性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