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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世界随着社会环境的飞速发展和互联网信息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一个崭新的大数据时代降临了。在这个时代里,大数据就如同埋藏于地底的黄金一样具有极高价值。但大部分的数据都掌握在政府手中,这就要求政府需要做到将广泛的数据公之于众的同时,又必须面临数据的安全性维护和有效管理等挑战。如今,政府从曾经的“管制型政府”逐渐向“服务型政府”过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又是必不可缺的一环。伴随着“互联网+”和建设网络强国等理念的不断提出,我国急需在政府信息公开做出一系列变革,以应对大数据时代人民对信息日益增长的需求。本文采取了文献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在介绍了大数据及政府信息公开核心概念的基础上,阐述了知情权理论、自由秩序原理、公众参与理论等理论基础。利用国外先进经验与相关文献中的观点,结合贵州省的实际情况,梳理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大数据法规和政策等政府信息公开的现状,找出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突出问题,并进行了原因分析:首先,信息公开的渠道较为单一,需要公开的内容往往可能只出现于单独种类的媒体而不是全平台上,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充分,无法让公众通过不同种类的渠道来获取最新最及时的政府信息;其次,信息公开的内容供需不均,主要体现在政府信息公开职能人员在公开信息的过程中保留性地公开部分信息,而没有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公开全部的信息,其原因正是没有把信息公开的权责落实在个人身上而导致的问责无门;再次,政府信息公开未受地方政府重视,地方政府并没有将政府信息平台和大数据产业放在优先的位置,人才与资金并没有流向政府信息公开这项任重而道远的浩大工程。在缺乏资金的条件下,无法维持大型设备和大数据人才的持续输送,信息管理和公开的方式依旧非常落后,无法适应大数据时代信息流量大、传输速率快、适配终端多的特点;最后,信息公开的技术还远远没有达到预期标准,政府数据管理不当在其中占据了非常大的因素。例如对数据在收集、整理、分类、保存以及调用等方面,我国政府部门间缺乏统一的规定。由于没有一个统一的信息管理规范,导致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未能共融共通,存在壁垒,不能够兼容,无法实在跨部门的信息互通,因此大大降低了数据的使用价值。通过分析大数据时代美国、欧盟和日本等政府信息公开的经验,得出了公开信息界限清晰明确、政策执行机制高效、数据开放渠道专业、政府数据开放平台人性化、遵循法律救济的原则等启示。借鉴大数据时代国外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提出了大数据时代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对策:其一,我国应利用大数据技术精准分析公众需求,做到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的智能化建设,精准分析公众需求,加强职能政策解读;其二,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法,完善相关法律体系,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与安全的权责;其三,加大顶层规划,不断地提高对大数据产业的资金投入,持续地为大数据提供最新的技术支持和人才引进;其四,重视数据流通而产生的信息增值,制定统一的数据标准,打破现有的数据壁垒,让各级部门间的数据可以实现传输和流通,实现“1+1>2”的效果,顺应大数据时代的新潮流,加快推进数据开放平台建设,建设智能化电子政府,保障民众的知情权,为民众提供更便捷优质的服务。尽管国内政府信息公开体系起步时间迟,不能与许多发达国家相比较,但是我们可以借鉴发达国家发展的经验,并与我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与此同时我国在契合社会与大众对数据公开渴求方面仍需不断努力。政府在享受大数据便捷之时,应客观的分析大数据背景下政府信息公开所导致的一系列问题,充分利用大数据思维和技术,不断健全信息、技术和法律等方面的知识,持续的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