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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一个障碍,据世界银行、中科院和环保总局的测算,我国每年因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约占GDP的10%左右。所以协调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已经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党的十六大、十七大提出要积极探索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以及创建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协调发展的和谐社会。在此背景下,本文提出借鉴美国在治理环境方面的经验,实施以排污权交易制度为主的环境政策来解决我国的环境问题。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排污权交易制度有利于实现“十二五”规划提出的节能减排目标,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对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具有深远的意义。本文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部分:本文的前半部分首先界定了经济学所要研究的环境问题,明确指出只有偏离帕累托最优的环境污染才是经济学研究的范畴,而满足帕累托最优的环境污染只是一种经济现象。其次,指出造成环境持续恶化的根源是环境资源的外部性和环境效应的公共性,并介绍了使外部性内部化的两种经济手段,即庇古的税收手段和科斯的产权手段,我国目前已经普遍实施的排污收费制度和正在逐步推广的排污权交易制度分别体现了这两种治理方式。再次,从理论上证明了虽然排污税和排污权交易在满足各自的假设条件下,都可以完美地解决环境污染问题,但在实际运用中两者的效果却有着很大的不同,这说明二者的假设条件在满足程度不同的情况下,治理环境污染取得的效果也是不同的。最后,具体阐述了庇古税手段在我国的实践及其存在的诸多问题,并简略介绍了排污权交易制度的主要内容及其优越性,从而得出我国目前应确立以排污权交易制度为主的环境政策,但排污权交易制度必须与我国现在实施的其他环境制度进行整合,实现优势互补,共同解决我国的环境污染问题。本文的后半部分首先是介绍了排污权交易制度在美国的实践应用,认为美国之所以能够顺利的实施排污权交易制度,是因为其具有健全的法制环境、良好的市场运行机制、先进的监测技术以及完善的信息系统。其次,描述了我国排污权交易的三个发展阶段,并指出在试点地区存在的主要问题:法律和政策相对滞后、总量控制确定的不科学、排污权初始分配的不合理、市场交易不活跃、对企业排污量的监测和监管能力不足。最后,针对我国试点地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并以此来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排污权交易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