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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下半叶,在西方列强优势力量的冲击下,闭关自守的两个东亚国家--中国和日本都被迫打开了国门,分别以洋务运动和明治维新为标志,开始了自己早期工业化的进程。两国的近代化历程中有着极其相似的发展背景和发展经历,但最终却出现了截然不同的行动成效--日本走上了富国强兵的道路,而中国却没能摆脱半殖民地化的民族危机。因而在我国中外经济历史比较研究中,对近代中日比较是投入力量最多,成果也最为丰富的,从历来总体情况看,中日近代比较研究的时间范围主要是集中于19世纪下半叶,内容广泛涉及近代政治、经济、军事、对外关系、社会、思想文化、教育、重要人物等诸多方面。而其中直接涉及中日官商关系的比较研究并不多见,一来源于官商关系问题比较敏感,早期研究并不过深涉及,二来官商关系比较复杂抽象,不容易把握,但笔者认为“官商关系”是古往今来研究中日近代包括现代经济与社会非常值得关注的话题,在中日古往今来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官”和“商”作为社会和经济活动的两大重要主体,其相互之间的关系可谓是微妙敏感而又错综复杂,相互依靠和利用、相互牵制和斗争,不同的角色扮演,不同的政策施行,“官商关系”的阶段性演变深刻地影响着中日两国近代早期工业化的进展。因而中日两国早期工业化进程中“官商关系”的问题不仅具有历史研究价值,更为重要的是对如今政府和企业,尤其是国有与民营企业之间的相互关系具有很好的指导和借鉴作用。
本文中,笔者主要采取的是比较经济史的研究方法,研究对象的时间范围同样是置于对中日两国早期工业化进程成果产生差异最为关键的19世纪下半叶。文章主体内容被分为六部分,分别是从影响官商关系分类的因素、政府对企业的援助和企业对政府的报效、企业兴办模式及其转变、政策和法规的制定及实施和两国政府政权性质及利益结合这五个方面入手,对比中日早期工业化过程中官商关系发展和变动的差异,并加以分析和小结。在文章末了回顾整体,引古援今。
在正文的第一部分,笔者阐述了中国的“抑商”传统,对历来的官商关系做了基本的定性分类,同时剖析了情况相似的日本为何能在明治维新之后能够及时而且成功地转变传统观念的束缚。在第二部分中则采用中日两国两家典型的资本主义航运企业--轮船招商局和三菱邮船会社的发展途径做了实例分析,对两家企业的经营数据统计进行了量化的对比,并且制作了“报效和对外投资对轮船招商局盈利和资产影响综合一览表”。将轮船招商局对清政府“报效”的估算融入到招商局的经营收益的核算中,对比了有无“报效”对于企业收益的影响,体现过早过度的“报效”索要对于官商关系的危害性,使比较模糊抽象的官商关系能够具体明了。也同时通过展示明治政府在三菱创立初期,坚持给予的大力的财政补助对于企业经营利润的巨大作用,说明政府对待本国相对弱势的新式产业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第三和第四部分笔者则是从企业经营模式和政府职能转变,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制定以及实施这两个角度入手,进一步分析造成中日两国官商关系差异的原因。分别说明了在国家干预行为中,政府应该顺应市场和企业的成长周期的变化及时调整自己的职能。而保护商人权益,维护和谐的官商关系需要建立和健全完善有效的法律体制,为执法和监督法律运行创造良好的环境。其中第三部分笔者借鉴了汪敬虞在《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与不发展》(2002,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一书中提到的关于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以及实施过程中“滞后”和“错位”的观点,并在此基础上做了补充,提出了关于“公平性”问题考虑。在文章第五部分,笔者从政治体制层面进行分析,阐述了国家权利的性质是官商利益结合和官商关系发展的基本问题。最后的第六部分则联系实际,总结了文章研究的现实意义,并对今后官商关系新的发展形式提出了新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