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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蓝色的聚宝盆,为人类储备了丰富的自然资源。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类对自然资源的需求量不断提升,人类探索的空间也已经扩展到了辽阔的海洋,并逐步从沿海大陆架拓展到深海区,海洋环境污染问题也随之而来。全球四大洋总面积约3.63亿平方千米,占地球面积的71%,这片蔚蓝的海域已经脏乱不堪,危机人类健康的奇异疾病也接踵而至,这引起了各国人民的普遍关注,在LAMER海蓝之谜和世界海洋保护组织的共同推动下,联合国于2009年确定每年的6月8日为世界海洋日。我国学者也本着国家经济和生态环境协调统一发展的根本原则,对海洋环境的保护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指出在海洋保护过程中引入公众参与制度的紧迫性和重要意义,本文在已有理论研究基础上,以法律为视角,从以下几个方面论述了公众参与海洋污染防治的法律机制。第一章,绪论。主要包括研究背景、目的、国内外文献综述以及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和创新几个部分。第二章,公众参与海洋环境污染防治的理论依据。包括三个部分,即介绍并分析公众参与的基本概念和属性;提出公众参与海洋环境污染防治的必要性;并较为深入的分析海洋环境污染防治公众参与的理论依据。第三章,我国公众参与海洋环境污染防治的现状及问题。包括三个部分,即我国大陆包括香港、台湾的相关立法;我国公众参与海洋环境污染防治的现状和我国公众参与海洋环境污染防治的问题分析。第四章,公众参与海洋环境污染防治的比较研究。包括两部分,一方面介绍了国际及各个国家的相关立法;另一方面,我国对国际社会公众参与海洋环境污染防治制度的借鉴。第五章,我国公众参与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律机制的完善。具体完善措施包括五个部分,即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健全公众全过程参与制度;完善环保NGO组织的参与机制;完善公民环境诉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