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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安全网,发挥着必不可少的兜底作用。河南省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996年开始实施,标准不断提高,截止2018年6月底,全国平均城市低保标准为563元/人/月,较上年同期增长了7.5%,共保障了1224万城市低保人员的基本生活[1]。城市低保虽然保障了这些贫困人员的基本生活,但并不能帮助他们从根本上摆脱贫困,实现自身的发展。调查发现,拥有完全或部分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占整个低保群体的50%以上,就业是解决这部分人贫困问题,让其更好生活的重要途径,而对城镇低保人员就业的影响因素的研究将为就业的实现提供重要的参考。
本文以更好地实现城镇低保人员就业为研究目标,以城镇低保人员就业影响因素为研究方向,以河南省X县城镇低保人员为研究对象,首先以X县民政部门实地调研和官网搜集数据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对X县城镇低保人员的就业现状进行初步的了解;其次,在相关文献阅读和初步调研的基础上,找出对低保人员就业有普遍影响的因素,提出研究假设,即哪些具体的因素会对城镇低保人员就业产生影响,基于研究假设的内容来设计调查问卷;再次运用抽样调查的方法在X县五里桥镇、白羽街道、紫金街道、莲花街道四个城镇(街道)中随机选择两个社区,而后在每个社区中随机选择20位来自不同家庭、享受低保待遇的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来进行问卷的发放与调查;接着进行问卷数据的初步整合,然后运用logistic回归将城镇低保人员就业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验证其是如何对就业产生影响的;最后在前面阶段的分析中得出影响城镇低保人员就业的因素,即个人方面的性别、文化程度、劳动能力、职业技能对就业有显著性影响;家庭方面的家庭照料负担对就业有显著影响;社会就业援助方面的就业培训对就业有显著影响以及这些因素是如何影响城镇低保人员就业的,基于实证研究提出促进城镇低保人员就业的具体对策。
通过上述研究,希望能提出有针对性的促进就业的政策,以实现河南省城镇低保制度的不断完善与发展,实现城镇低保人员更好的就业,使其能够真正的脱离贫困,生活更有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
本文以更好地实现城镇低保人员就业为研究目标,以城镇低保人员就业影响因素为研究方向,以河南省X县城镇低保人员为研究对象,首先以X县民政部门实地调研和官网搜集数据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对X县城镇低保人员的就业现状进行初步的了解;其次,在相关文献阅读和初步调研的基础上,找出对低保人员就业有普遍影响的因素,提出研究假设,即哪些具体的因素会对城镇低保人员就业产生影响,基于研究假设的内容来设计调查问卷;再次运用抽样调查的方法在X县五里桥镇、白羽街道、紫金街道、莲花街道四个城镇(街道)中随机选择两个社区,而后在每个社区中随机选择20位来自不同家庭、享受低保待遇的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来进行问卷的发放与调查;接着进行问卷数据的初步整合,然后运用logistic回归将城镇低保人员就业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验证其是如何对就业产生影响的;最后在前面阶段的分析中得出影响城镇低保人员就业的因素,即个人方面的性别、文化程度、劳动能力、职业技能对就业有显著性影响;家庭方面的家庭照料负担对就业有显著影响;社会就业援助方面的就业培训对就业有显著影响以及这些因素是如何影响城镇低保人员就业的,基于实证研究提出促进城镇低保人员就业的具体对策。
通过上述研究,希望能提出有针对性的促进就业的政策,以实现河南省城镇低保制度的不断完善与发展,实现城镇低保人员更好的就业,使其能够真正的脱离贫困,生活更有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