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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作为一种社会组织类型和称谓,是新中国的产物,是有中国特色的一种社会组织。属于《宪法》规定的国家六大类组织之一,也是《民法通则》规定的四类法人之一,是“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事业单位是我国各类人才、国有资产的主要集中地,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聚集了全国2/3以上的专业人才,为政府和企业分担巨大的公共服务职能,在改善人民生活、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进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增强我国综合国力的重要领域,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阵地。但由于改革滞后,各方面积累的问题越来越多,有些深层次的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和制约事业单位的生存和发展,需要深入推进改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事业单位整体改革中的重要内容之一,虽然经过十余年来不断的试点探索,但面临的任务仍然非常艰巨,经济社会发展和相关领域改革的深入,要求必须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因此,做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对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对此,本文以山东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为研究对象,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和做法,分五部分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行初步研究。第一部分为本文选题与背景的介绍;第二部分研究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第三部分具体分析山东省事业单位改革及其人事制度改革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探讨西方国家人事管理的经验与启示;第五部分提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对策和建议,从体制、制度方面着手建立新型人事制度,以促进事业单位的发展。本文亮点在于充分结合山东省改革尝试实践,提出构建合理薪酬制度、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深化人才引进制度、建立宏观管理和人事监督制度等理论,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更具有可行性与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