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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技术的进步给这一行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机会,互联网经济与传统经济一样会出现竞争的问题,一个竞争的市场就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垄断情况。在反垄断问题的研究过程中,相关市场界定虽然是最基础的步骤,但却是十分复杂的。相较于传统行业而言,互联网行业往往存在网络性、双边市场性和其他一些创新性特点,这使得一些传统的相关市场界定方法无法适用。随着这一行业的不断发展,这一问题也慢慢的暴露出来,无论是在全球范围还是在我国,这些年互联网行业的垄断案件都时有发生,因此互联网行业相关市场界定也受到了理论界的关注,我国互联网相关市场界定上的问题也随之暴露。无论是在立法上还是执法上,都迫切的需要革新和完善来适应互联网行业的相关市场界定。补充完善现有的界定方法,引进新的相关市场界定方法,从而合理界定互联网行业相关市场。同时还应改革《反垄断法》中有关执法机制和诉讼规则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合理利用现有的案例进行指导。本文除引言与结语外共分四章。第2章主要是互联网行业相关市场界定的一般问题,包括相关市场概念、一般界定方法和互联网行业特殊性给相关市场界定带来的挑战。第3章从相关产品市场、相关地域市场以及相关时间市场三个角度分析各类相关市场界定方法在互联网行业所面临的困难。第4章从现有法律法规的缺陷以及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所存在执法问题对我国相关市场界定的现状进行描述。第5章对我国互联网行业相关市场界定的完善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