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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步入新的阶段,互联网行业的发展作为我国经济发展格局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已然受到了高度重视。互联网信息技术已经成为了GDP增长的重要推动力,它可以改变现有的生产力、创造力与居民的消费力,从而创造出巨大的经济价值,对消费电子、金融服务、医疗卫生等行业产生了巨大影响,改变了当前的劳动就业分配模式,重构了经济发展格局与生活方式。因此,当前互联网行业的发展对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运行起着不容忽视的关键作用。但是,我国互联网企业的公司治理状况却不容乐观,其股权结构不合理现象普遍存在,小股东利益被大股东侵占而得不到保证。为此,本文在分析描述互联网行业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现状的基础上,探究互联网行业中股权集中度对公司绩效的影响,以期为互联网行业的公司治理机制提供参考意见。此外,由于当前关于股权集中度与企业绩效的相关研究大多集中于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的相关行业,而涉及以民营上市企业为主的互联网行业的相关研究处于空缺。因此,本文对互联网行业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度对企业绩效的影响进行研究能够对研究行业案例中的空白进行补充说明,以丰富相关研究成果,为完善其相关理论做出一点贡献。
本文的主要实证研究内容包括:首先,数据来源于国泰安数据库,并根据2016年12月31日《证监会2012版行业分类》标准,选取我国互联网行业上市公司41家。从这41家企业样本中剔除已出现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等财务状况异常以及经营财务指标、股权集中度、股权属性等变量信息披露不完整的上市公司。经过上述原则的剔除后,得到了22家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其次,以这22家上市公司2010-2016年的数据为样本进行研究。利用格兰杰因果检验对股权集中度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检验,并进一步采用随机效应的面板回归模型对股权集中度对企业绩效的影响进行了实证检验,结果表明:(1)互联网行业中上市公司股权集中度适中;(2)适度的股权集中度与企业绩效呈现正相关关系,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企业绩效为负相关关系。与此同时,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的之和却与企业绩效表现为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股权过度集中并非有益于企业绩效的提高,而是在股权集中度合适的基础上存在限制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机制,即适度的股权集中度才能对企业绩效提高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一股独大可能导致股东从自身的利益出发,通过与管理层串谋侵害小股东利益,从而不利于企业绩效的提高;(3)股权制衡度与企业绩效呈现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这可能是因为对企业控制权的争夺造成的。最后,本文对解决互联网企业的公司治理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对策意见:保持适度的企业股权集中度;建立完善的股权制衡机制;加强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法律法规建设;加强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内部治理水平;构建良好的发展平台。
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目前关于企业股权集中度与企业绩效影响关系的文献中,学者们各自从不同角度入手,从而得出了不同的结论。尽管这些结论为此问题的研究奠定了基础,但其研究对象过于局限。多数文献的研究对象均以国有股为第一大股东且具有半垄断性质的上市公司。以中小板等民营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特点为研究对象的相关文献较为缺乏,而互联网行业作为新兴产业,具有行业竞争性强,且大多数公司是民营企业,具有的独特的互联网企业文化和特征。因此本文将研究视角集中于具有竞争性且民营企业居多的互联网行业,将互联网行业股权集中度作为研究对象来验证股权集中度对公司绩效的实质影响不乏一定的创新意义。
本文的主要实证研究内容包括:首先,数据来源于国泰安数据库,并根据2016年12月31日《证监会2012版行业分类》标准,选取我国互联网行业上市公司41家。从这41家企业样本中剔除已出现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等财务状况异常以及经营财务指标、股权集中度、股权属性等变量信息披露不完整的上市公司。经过上述原则的剔除后,得到了22家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其次,以这22家上市公司2010-2016年的数据为样本进行研究。利用格兰杰因果检验对股权集中度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检验,并进一步采用随机效应的面板回归模型对股权集中度对企业绩效的影响进行了实证检验,结果表明:(1)互联网行业中上市公司股权集中度适中;(2)适度的股权集中度与企业绩效呈现正相关关系,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企业绩效为负相关关系。与此同时,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的之和却与企业绩效表现为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股权过度集中并非有益于企业绩效的提高,而是在股权集中度合适的基础上存在限制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机制,即适度的股权集中度才能对企业绩效提高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一股独大可能导致股东从自身的利益出发,通过与管理层串谋侵害小股东利益,从而不利于企业绩效的提高;(3)股权制衡度与企业绩效呈现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这可能是因为对企业控制权的争夺造成的。最后,本文对解决互联网企业的公司治理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对策意见:保持适度的企业股权集中度;建立完善的股权制衡机制;加强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法律法规建设;加强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内部治理水平;构建良好的发展平台。
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目前关于企业股权集中度与企业绩效影响关系的文献中,学者们各自从不同角度入手,从而得出了不同的结论。尽管这些结论为此问题的研究奠定了基础,但其研究对象过于局限。多数文献的研究对象均以国有股为第一大股东且具有半垄断性质的上市公司。以中小板等民营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特点为研究对象的相关文献较为缺乏,而互联网行业作为新兴产业,具有行业竞争性强,且大多数公司是民营企业,具有的独特的互联网企业文化和特征。因此本文将研究视角集中于具有竞争性且民营企业居多的互联网行业,将互联网行业股权集中度作为研究对象来验证股权集中度对公司绩效的实质影响不乏一定的创新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