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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程下的普通高中学生学业评价是指在高中学校教育情境中,由教师、家长、学生等多元主体作为评价者,运用新课程学业评价理念,使用恰当的多样化评价方式(如观察、交流、实验操作等)来全面获取学生在模块修习过程中的所有表现,进而学分记录学生在校期间的成长经历以及受教育程度,从而对学生的学业进展情况和学习成果进行全面描述和综合性的分析,实现对学生学习过程中所获得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学习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判断。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于2004年开始实施,至2010年已全面展开。此次改革主要以模块为课程基础,以学分制为管理制度,以新型学业评价的过程性、多样性、差异性等为价值取向展开。
高中新课程学生学业评价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期望通过评价判断学生的进步及学业水平,诊断出学习问题。其理念主要体现在: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内容全面化、评价方法多样化;重视形成性评价即关注评价过程对学生学习过程的影响、关注评价对学生未来发展的影响;重视差异性评价即学生自身不同导致的差异评价、学生学习内容不同导致的差异评价;强化评价反馈激励性功能即评价不只为鉴定和选拔,更关注学生的进步,学业评价结果不是定论,只是学生发展过程的体现。
新课程高中学生学业评价以国家相关政策及新课程实施方案、各地及学校现有条件为开展依据。通过访谈发现实施中存在的困惑主要体现在:理论认识层面即传统分数与试行学分之间存在认识冲突,对发展性评价思想的认识存在局限;操作过程层面即对不同模块评价的方法难于把握,学分认定缺乏较为刚性的标准;政策制度层面即政策执行中缺乏具体的操作办法,学业水平评价的政策不稳定,适应新课程的高考方案不能及时出台。
为进一步了解新课程实施后教师、学生对学生学业评价的态度意向,特以河北为例,以学校为基本单位,对河北省新课程学业评价实施情况做需求调查,调查从学业评价主体、学业评价内容及组织形式、学业评价方式、学业评价处理反馈四个维度展开,调查结果表明教师和学生都倾向于建立多元的评价主体,希望组织多方人员开展学生学业评价;评价内容不只注重知识技能,还要有出勤、课堂表现、平时作业等,注重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结合;评价标准要体现选择性、多样性以及层次性。教师和学生倾向于用纸笔测验或是实际操作考查概念、规律等知识类的学习,对于基于活动与实践的模块内容或是开阔视野的开放式模块内容考查倾向于采用更加开放式的考核方式,如研究成果展示或是社区材料证明等。对于模块学习的周期考核方式,教师和学生认为最终考核与平时考查相结合的方式更好,并且都倾向于单独告知学生成绩,以等级制或百分制加综合评语的形式反馈学生成绩。
故为更好地开展高中新课程学生学业评价建议首先建立发展性学生学业评价系统即确立多元化评价主体,突显学生的主体地位;关注过程性评价,注重多元化评价内容;评价标准应体现选择性、层次性,照顾学生差异;依评价目的选择方法,引入质评价;采用多种形式的修习模块的学分认定方法;多样化的反馈方式实现发展性功能。其次构建高中新课程学生学业评价改革的支持系统即改革高考考试、录取制度,促进学业评价的公平化;处理好不同类型模块间的关系,建立校本课程模块评价制度,过程性、差异性学业评价制度,学分认定的监督、审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