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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薪酬一直以来被认为是解决股东与管理层之间委托代理问题的关键。自2008年平安银行"天价薪酬"事件开始,高管薪酬的话题引发人们热议、政府相应的重视以及学术界的关注和研究。继2009年首次颁布"限薪令"后,央企高管薪酬改革方案于2014年审议通过,并于2015年开始正式实施。同年2月,国资委发布央企高管业绩考核通知,明确要求利润总额下降的央企,其工资总额不得增长。时隔不久,国务院进一步公布了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强化对董事的考核评价和管理,包括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等推进董事会建设,通过规范董事长、总经理行权行为以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切实解决公司治理中例如董事会形同虚设、"一把手"一权独大等问题,进以实现规范的公司治理。从上述一系列的政策中,可以看出党中央对于改革高管薪酬制度促使高管薪酬更加合理以及推进董事会建设(尤其是董事会独立性建设)高度重视。那么,何种董事会建设能够增强董事会独立性、提高高管薪酬合理性呢?本文主要从经理人是否两职兼任、独立董事比例以及董事薪酬领取方式等三个方面,探索董事会独立性对高管薪酬合理性的影响。本文主要包括六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对本文的研究背景进行了介绍,对主要关键词在进行了概念界定,并阐明了本文的研究意义以及相应的拟创新之处。第二部分,文献综述。按照主要关键词顺序(高管薪酬合理性、董事会独立性)对以往文献进行梳理性回顾以及总结性评述。第三部分,理论分析及假设提出。基于最优契约理论与委托代理理论,从管理层权力理论的角度阐述了董事会独立性对高管薪酬合理性的影响,并选取经理人两职兼任、独立董事比例、未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董事比例三个因素,提出了这三者对于高管薪酬合理性影响的假设。第四部分,研究设计。选取2012-2014年全部A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以高管薪酬作为被解释变量,以公司业绩与行业相对业绩之差、总经理是否两职兼任、独立董事比例、未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董事比例为解释变量,公司规模、资产负债率、公司成长性、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行业性质和年度变量作为控制变量,建立董事会独立性对高管薪酬合理性影响的多元线性回归模型。第五部分,实证分析。利用Stata.11以及Excel等软件,采用大样本统计方法,首先进行了描述性统计,以便对研究样本有大体认知;接着进行相关性分析和回归分析(考虑到内生性问题,本文采用固定效应模型进行回归分析)以检验第三部分的假设,并进行稳健性检验对假设进行进一步的验证。第六部分,对研究结果进行总结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包括提高独董比例、严格独立董事选任机制、健全独立董事声誉机制、约束高管权力、改变薪酬支付方式等。本文主要得出以下结论:(1)我国上市公司的高管薪酬设定较为合理,其中,国有企业的高管薪酬制定相比于非国有企业更注重业绩导向,与学者姜付秀(2014)的研究发现与结论一致。(2)经理人两职兼任会显著降低我国上市公司中高管薪酬的合理性。(3)董事会中高的独立董事比例对于高管薪酬合理性增强的影响仅在国有企业有效,而在非国有企业无效。(4)提高未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董事比例对高管薪酬合理性增强的影响仅在国有企业有效,而在非国有企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