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提高产业结构的升级能力,转变经济的发展方式,是“十二五”期间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目标和战略举措。随着中国经济发展由速度型向效益型转变,提升产业结构升级能力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从2005年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提高产业结构升级能力以来,中央一直强调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性。2012年召开的十八大继续把优化产业结构升级能力作为着力解决的制约经济健康发展的重大结构性问题。那么经济转型期间中国产业结构的升级能力有怎样的变动趋势,地区之间是一种一致的变化还是存在明显的差异?对以上问题的研究,不仅能够让我们观察和把握到中国经济转型期间产业结构升级能力的现实状态,还能够为理解产业结构升级能力提供一个新的视角。产业结构升级能力的测度是产业结构升级研究中的重要内容,是产业结构升级问题由定性分析转到定量分析的基础。产业结构升级能力是一个综合概念,任何一个单一指标都不能全面衡量一个地区的产业结构升级能力。因此要从整体上衡量一个地区的产业结构升级能力,应该选取多个指标进行综合评价。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日益加深,产业结构升级能力不仅受到开放条件下的对外贸易和资本流动条件下的外商直接投资的重要影响,还受到封闭条件下的需求因素、供给因素、技术水平、政府因素的重要影响。本文把影响产业结构升级的主要要素分为产业结构升级的内部压力因素和产业结构升级的外向推动因素两个方面。其中影响产业结构升级的内部压力因素包括:需求压力因素、供给动力因素、技术创新因素、市场和信息化因素,影响产业结构升级的外向推动因素包括:外商直接投资(FDI)和对外贸易。本文在对上述因素影响产业结构升级能力的机制进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采用主成分分析的方法(PCA)确定各个指标的权重,通过均值化方法对各指标数值进行无量纲化处理,并以基础指标的协方差矩阵作为输入,来避免使用标准化方法和相关系数矩阵所造成的对不同指标相对离散程度的低估或夸大。通过对中国及各地区1983-2010年产业结构升级能力的测度分析表明:经济转型以来我国总体层面上产业结构升级能力呈现缓慢上升的趋势,但是由于我国改革开放遗留的某些经济体制上的问题使得我国产业结构升级能力在部分时间出现了短暂的下降。另外对我国总体层面上产业结构升级能力有明显促进作用的是需求压力因素、技术创新因素和对外贸易;在区域层面,产业结构升级能力也获得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是各地区产业结构升级能力却存在很大程度上的差异。我国区域产业结构升级能力的标准差即区域产业结构升级能力的差异稳定性呈现倒U型结构,不利于我国经济的平稳发展。为达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提到的“逐步形成东中西部良性互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格局的目标”必须缩小区域产业结构升级能力的差异。本文以2010年东、中、西部数据为基准分析了中、西部与东部地区产业结构升级能力的差异,测算和比较了各因素在区域中的影响力。得出为缩小与东部地区产业结构升级能力的差异,我国中部地区应该切实提高居民的消费层次和加大技术创新的研发投入;为缩小我国西部地区与东、中部产业结构升级能力的差异,我国西部地区应该提高市场和信息化程度的同时加大对外开放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