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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1号,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发布,“三农”问题连续第十二次进入中央一号文件,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作为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的妥善解决可以为我国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奠定基础。解决“三农”问题,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发展的一个瓶颈就是资金短缺。商业性金融的盈利性和政策性金融功能弱化,资金利用率低下等问题,决定了依靠商业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难以有效解决农村和农业发展所面临的资金短缺问题。国内外实践证明,农村合作金融拥有自身所特有的优势,比如交易成本低、能够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等问题,通过发展农村合作金融、建立完善的农村合作金融体系可以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我国虽有漫长的农村合作金融发展历史,但由于其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致使农村合作金融没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没有有效解决农村地区尤其是农村弱势群体的资金需求问题。本文正是基于此背景展开的研究。本文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采用博弈论等研究方法,以我国农村合作金融为研究对象,以金融抑制与金融深化理论、合作金融理论和博弈理论为理论基点,将农村合作金融按照是否受监管当局的监管分为正规农村合作金融和非正规农村合作金融,并在此分类基础上分析当前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存在形式、发展规模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然后通过农户和政府之间、正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和农户之间以及合作金融组织内部资金大户和普通农户之间的博弈分析,发现了当前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存在的博弈困境,最后综合以上研究提出了促使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走出困境,健康、快速发展的几点建议,探索通过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大力发展农村非正规合作金融、建立农村金融服务中介、创新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形式,来推动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以满足农村地区金融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