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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近代的教育理念中,表扬奖励为主,批评惩罚为辅的观念深入人心。随着课程改的推展,“赏识教育”更是大行其道。加之近年来家长和学生权利意识逐渐增强、教师在学生管理中的权力边界亟待澄清、学理上教师惩戒权处于争论状态、法理上对惩戒权还缺乏有效保障,种种因素作用下,我国教师的惩戒权在行使过程中存在着许多问题。从现有关于教师惩戒权的研究成果上看:国外在教师惩戒权上已经研讨多年,颇有建树,形成了一定的体系,并以立法形式保证其施行。如美国、英国、法国、德国、西班牙、新加坡、韩国、泰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的教师惩戒权行使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国内学者主要在教师惩戒权的理论层面探讨,包括对教师惩戒权相关概念的界定与辨析、对教师惩戒权合理性进行论证、对教师惩戒权立法的必要性进行讨论、对教师惩戒权立法的结构有所思考、教师惩戒权行使所呈现的问题陈述与对问题进行追因、教师惩戒权行使原则设想、从监督和救济方面提出完善建议。总的看来,研究成果丰富,但比较零碎散乱,所提策略不详,实证研究不够。因而,本文采用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法、访谈研究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研究,通过梳理归纳已有文献成果,深入调研案例学校教师惩戒权情况,以期有新的突破。本文从惩戒主体、惩戒对象、惩戒方法、惩戒过程、惩戒效果五个方面进行分析,梳理归纳教师惩戒权在运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发现教师惩戒权行使过程中面临的问题:教师作为惩戒权行使的主体,存在着对惩戒概念不清、行使惩戒尺度不一、轻易转让惩戒权利、对惩戒态度随意的情况;学生的失范行为作为惩戒的对象,存在着对象错位、对象不明的情况;教师惩戒的方法陈旧呆板、惩戒过刚;惩戒过程缺乏规范、流程太简;最终有一定的惩戒效果,却也招来学生反感、家长不解。造成教师惩戒权行使中出现的问题的原因有很多,笔者试从法律法规原因、监督救济原因、教师自身原因、教育机制原因、社会舆论原因、教育机制原因、家长原因、学生原因、师生关系原因、家校关系原因这九个方面进行分析。进而从国家加快立法,保障教师惩戒权利;学校全面建制,规范教师惩戒落实;教师转变自我,提升教师惩戒效果;科技创设平台,优化教师惩戒实施这四个层面给出一些策略设想,希望有助于教师惩戒权的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