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方金融监管协同机制研究——以漳州市为例

来源 :厦门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bluebluewater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在2017年的第五次金融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增设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并拟定了地方性金融监管机制的总体思路。构建完善中央统筹、央地配合、协调统一的金融监管协同机制,事关防风险、促发展的总体布局。在“一盘棋”打好三大攻坚战背景下,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整体形势下,本文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机构设置、职能范围、履职手段、监管协同机制的现状等进行分析。在金融科技时代的大背景下,通过引入系统科学中的协同学理论分析方法,从央地协调、部门协助、市场协作三个角度,深入研究地方金融监管协同治理过程中面临的三大矛盾关系:全国经营与属地监管、金融发展与稳定、审慎与行为监管,并就完善地方性金融监管协同机制提出优化建议,为地方金融业的发展创造良好营商环境。全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在阐述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的基础上,对我国现有的金融监管框架、金融监管协同机制的博弈论解释以及协同学在金融监管中的应用进行了分析,阐明了地方已然成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主战场”这一观点。第二部分:通过对相关概念的界定,以及运用系统学理论、协同学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与交易成本理论,从三个方向全面分析理论应用于地方金融监管协同机制研究中的耦合性,并进一步得出相关启示。第三部分:在深入分析我国地方金融监管优化协同机制必要性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我国地方金融监管协同机制中宏观层面的三个安排和微观层面的“金融领域安全协同机制”,并提出“突发风险的整治配合机制”作为重要补充部分。第四部分:选取漳州市作为案例研究对象,从央地之间、部门之间、组织之间三个层次分析地方金融监管协同机制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同时,追根溯源,对问题背后的原因进行更深层次的理论剖析。第五部分:从央地之间需要“协调”、部门之间需要“协助”、组织之间需要“协作”三个角度,对地方金融监管的协同机制提出优化建议和对策。希望研究成果能有助于提高我国地方金融协同监管的效率,并为地方金融业的发展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其他文献
学位
学位
学位
学位
学位
学位
学位
学位
近年来,税务系统深入开展巡视巡察工作,充分发挥巡视巡察政治监督作用,有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保障税收改革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但面对队伍大、层级多、分布广、链条长,内部封闭,廉政风险突出等实际情况,基层巡察工作“熟人社会”掣肘严重,内部巡察“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接受巡察单位视巡察为“闯关、过关”,问题整改“雨过地皮湿、风过草回头”等问题仍然突出,这些问题的存在,促使我们构建富有税务特色,
学位
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