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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我国进入第十二个“五年计划”,在“十二五纲要”中特别强调要“优化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城镇化健康发展”、“改善民生,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八大报告中也指出要“统筹城乡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当前,政府难以满足人民对基本公共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而且城乡居民在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上又呈现较大差距,这不利于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也不能体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公平正义的内在要求。为了更好的实施“十二五纲要”以及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本文选取“如何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研究”为主题。因此,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财政政策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采用的文献研究法和比较分析法。全文的第一章是引言部分,首先阐述了研究的目的和意义,然后对国内外有关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的研究情况进行了整理分析,接着简单介绍了本文的写作流程和论文结构,最后提出了本文的研究方法以及可能的创新点。第二章对公共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涵进行了界定,并从城乡关系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和谐社会公平正义理论三个方面对本文的理论基础进行了分析,其中城乡关系理论有包含毛泽东思想中的城乡关系论和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的城乡关系论两个方面。第三章分析了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从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比较分析。接下来,在本文的第四章中主要根据我国城乡在基本公共服务的较大差距来分析导致出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发展失衡的原因,概括起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二元化结构。城乡的二元化体制就会出现二元化的户籍制度,不同的户籍在享受基本公共服务上就会受到不同的待遇,也就拉大了城乡之间的差距。二是,各级政府在事权上的划分不够清晰。我国政府分为中央、省、市、县、乡五级,复杂的管理层次分级会导致事权的交叉重叠,也会出现职能缺失的情况,这都不利于城乡的均衡发展。三是,基层的政府的财权与事权不匹配。在分税制改革以后,财力不断向上级集中,事权却出现下放的现象,这样会导致基层政府没有足够的能力去提供公共服务。四是,转移支付制度不够完善。我国现行的转移支付制度在设计上存在缺陷,主要是目标不够明确、结构也不尽合理,不能有效发挥均衡地区间财力的作用。同时,我国的转移支付还缺少专门的法律法规来强化它的作用,保证它的实施。五是,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体制也不完善。农村经济发展就比较落后,政府的财力业有限,单凭政府来满足农村居民对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是远远不够的。文章的最后,是全文的核心,也是通过研究最后得出的结果——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建议。根据造成城乡失衡的原因分析,针对性地提出改善的政策建议。首先,要打破城乡的二元化结构,建立起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体制。如建立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机制、协调发展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以及完善城乡的社会保障机制。其次,完善政府的职能结构,建立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管理体制。可以通过合理划分各级政府财权与事权、精简政府层次和适当下放财权三方面入手。再次,要完善我国的转移支付制度。纠正设计上的缺陷,成立专门的《财政转移支付法》来保障转移支付制度的实施。最后,通过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主体的创新和强化农民参与供给的体制来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体系。本文通过研究得出:要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打破二元结构,建立统一的公共服务体制;完善政府职能,建立事权财权相匹配的管理体制;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丰富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建立多元化供给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