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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结成的“社会安全网”中,以最低生活保障为核心的社会救助,对于无生活来源和低收入者来说,是其民生问题的最重要的保障措施。在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过程中,全国大多数地区都把工作重心放在对城镇居民的救助,对农村居民的救助相对滞后,很多地区现在正处于起步阶段。浙江绍兴县基于当地县情,因地制宜选择先农村后城镇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发展之路。经过十多年来的不断努力,绍兴县在建立城乡一体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探索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
本文从社会救助的基本理论出发,以绍兴县城乡一体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践为切入点,在总结绍兴县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特色和实践成效的基础上,阐明了这一制度在应保尽保、标准一致、配套救助、家计审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进一步分析了这些问题存在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绍兴县城乡一体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对策建议:秉持一视同仁的救助理念;建立低保救助的长效机制;实行人性化的分类施救;采取科学公平的动态管理;制定合理适度的配套救助政策等,以此为我国城乡一体化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探索提供有益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