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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集体维权”行为模式是近年来珠三角地区新出现的劳动维权形式,是现有劳动关系的衍生物,是劳资平等博弈、协商领域实践创新的结果。相关典型案例反映出劳动者群体权利意识的觉醒,为研究珠三角地区工人集体维权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法社会学角度的现实模板。本文通过分析广州番禺利得鞋厂工人集体维权案例,对现阶段我国劳动关系调整中的,由个体争议模式向集体维权模式转型,特别是“工人集体维权”的法律性质、社会背景成因等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和目的是:基于典型案例分析,对珠三角地区劳动者的现实维权困境以及围绕双方权利义务所发生的劳资对峙、矛盾和冲突等问题进行梳理,分析研究工人集体维权行动模式的性质、法理根据和社会成因,进而针对以上问题提出法治化解决的建议,帮助构建和谐劳资关系生态圈。本文运用案例分析、文献研究结合定性分析的方法。依据“分析案情——分析问题——提出建议”的逻辑结构展开。除引言和结语部分外,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简要介绍“利得工人集体维权”案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果,分析此次集体劳动争议处理的过程,并从本次事件的处理经验中概括出工人集体维权行为模式。第二部分,分析本案中工人集体维权的特点和方法,探讨集体行为模式背后的规范和法理依据。重点分析以“工人代表制”为特点的工人集体维权模式的具体运作方式及其法理依据和合理性。第三部分,从现有法律和制度层面,梳理工人选择集体维权行动模式的原因。包括:社会层面主要着眼于劳动者权利意识的觉醒;制度层面存在劳动立法、工会虚化、集体谈判制度缺失的原因。两者相互作用,解释了工人集体维权的深层次社会合理性。第四部分,从社会背景角度阐述工人集体维权所面临的困境和其自身局限性。包括经济下行造成的劳资纠纷多发,实际操作中出现的劳资权利义务失衡以及政府在劳资纠纷中所代表的不同身份之间的矛盾。第五部分,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集体谈判实践以及国际劳工组织相关公约入手,探寻可供我国参考借鉴的制度,从中得出可供我国借鉴的有益经验。第六部分,探讨完善工人集体维权的途径。建议:建立对话机制,并找出与劳动制度的最佳契合点,创造和谐劳资生态环境。为了完善工人集体行动,应加强组织管理和自身建设;地方政府尽快完成职能转变;促进工会改革使之充分发挥代表劳动者的功能;引入社会多元力量,多层次,宽领域建立起劳资争议对话机制;为劳动集体争议提供切实可行的模式出口。本文研究发现,工人选择集体维权的原因在于:一方面,资本强权和管理体系混乱导致劳动者权利受损的现象普遍而严重,劳动者维权艰难而“抱团取暖”;另一方面,现阶段我国劳动法律制度供给不足,包括劳资平等博弈机制缺失,对话机制的缺失,工会虚化以及地方政府权力错位等因素。归根结底是劳动法等上层建筑落后,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等经济基础的要求。本文据此提出法治化改革建议:劳动立法方面,应完善劳动基本权利和劳资平等博弈机制(集体谈判、民主管理、社会对话等)。社会治理方面,应培养劳动者权利意识和契约伦理,积极运行劳资平等博弈机制,约束地方政府的逐利性,把工会置于劳动关系的第一线,引入社会力量,营造竞争、和谐、活泼的劳动关系生态圈,使之更好服务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