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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餐制度即为纳入到国家政策体系内,以改善学生营养状况为主要目标的学校供餐计划。英国最初的校餐状况可追溯至19世纪后半期,当时英国对社会问题的解决一直囿于济贫法制度的规定,采取适当干预的政策。在这样的情况下,面对在校贫困儿童营养不良问题的凸显,传统的民间慈善力量毅然担负起膳食供应的职责。但随着供餐需求的不断增长,民间慈善力量在贫穷的广度与深度面前已无力从容应对,亟需政府力量的支撑。与此同时,社会现实情况、经济、政治、思想观念等诸多因素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变化,这些都共同推动了1906年《教育(供餐)法》的颁布。这部昭示着英国校餐制度初创的法案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各种地域差异,践行效果并不佳。但法案的颁布迈出了英国建立校餐制度的第一步,无论是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部分,还是作为教育计划的一部分,都有着不容忽视的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