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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现代社会,由于城市化进程加快和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机动车已得到广泛应用。然而与机动车拥有量增加结伴而生的是交通事故的增加和损害赔偿案件的大幅度上升,道路交通事故直接危害着千万人的生命,并造成巨大的公私财产损失,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正因为如此,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已成为侵权行为法的一个重要课题。基于此,为对受害人实行确实、迅速、公正的救济,妥善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各国先后制定了专门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方面的法律。但各国法律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方面存在很大差异。这集中反映在对道路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对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的确认、对赔偿范围的确定及理赔救济程序等方面上。这一切都是一些既重要又复杂的问题,因此,我们有必要对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本文立足于民法基本原理,对实践中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有关重要问题,如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赔偿范围和标准等问题进行了论述,并提出个人的一些建议,力求完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相关制度,全文在结构上共分六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部分。在引言中论述了当今社会研究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制度的必要性和论文的选题意义,介绍了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含义、机动车的含义及道路的范围。第二部分即第一章:道路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此章共分三节,第一节:世界各国立法简介与评析。第二节:我国道路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第三节:笔者对我国道路交通事故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之完善提出两点建议。第三部分即第二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体的认定。此章共分三节,第一节:国外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体判断基准的借鉴。第二节:我国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主体确定标准及其立法状况。第三节:几种特殊情形下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主体的认定第四部分即第三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范围和标准。此章共分两节,第一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第二节:道路交通事故中的精神损害赔偿。第五部分即第四章:对完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制度的几点建议。此章共分两节,第一节:完善第三者责任险制度。第二节: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金制度。第六部分为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