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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是一种基本结构,它决定了制度的基本形态和基本特征。体制是宏观、整体性的,思考体制问题就是宏观,整体地思考制度以及制度发展的问题。民事诉讼体制问题是张卫平先生十几年来学术研究的主线和中心问题。自先生首次提出民事诉讼体制转型理论以来,诉讼法学界一直受到转型现象的冲击和困扰,人们不断在试图理解、诠释和探究体制转型的真谛,似乎得到了答案,可又时常发现一切又都在重新理解之中。众多的读者看似已经熟悉了张氏作品的风格,领悟了张氏理论的精髓,可每每当他发出新一轮理论冲击时,对于他/她们先前了解,甚至听说的种种又感到陌生,而这种陌生的理论冲击常常给我们带来知识上的快感。也许,张卫平正是这样一位“最熟悉的陌生人”。本文通过横向和纵向交叉对比,客观审慎对张氏体制转型理论的来龙去脉和主要内容进行梳理,并将其主要内容放置于中国民事诉讼发展进程的大背景下试图从立体多元的角度勾勒出张氏理论的学术贡献,期冀引发学界对张氏转型理论给予更多的理性关注和深层次的探讨,进而为解决实践问题提供理论支撑。具体而言,本文分四章进行论述:第一章回溯张氏体制转型的研究理路。该部分将张氏转型理论的发展过程划分为三阶段进行阐述并将其与我国民事诉讼整体研究发展阶段相结合,期冀从动态描述中立体突显张氏转型理论的地位。第二章介绍张氏体制转型理论的具体内容。该部分分别从体制转型的类型化分析、中国民事诉讼体制的结构分析、中国体制转型的基本预测、转型理念下的规制与变革等方面进行细致阐述,试图对张氏体制转型的主要内容进行较为全面的展现。第三章分析张氏转型理论的实践性需求与呼应。该部分选取了转型社会的实践需求、“压制型”司法现状的挑战以及民事司法改革等诸方面为代表突出张氏转型理论对实践问题的工具性效应。第四章对张氏民事诉讼体制转型理论的学术评述。该部分笔者分别从研究对象、研究内容、研究方法、意识形态等方面对张氏转型理论进行全面、客观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