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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主要探讨中国基督教三自教会的发展、特色及其功能。就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某些经典解读而言,社会主义和宗教具有相当的排斥性,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革命后一般采用了人为取消或限制宗教的政策。与此不同的是,中国基督教会自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以接受、支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社会主义路线与方针为前提,在社会主义体制下作为爱国宗教集团得以继续合法地存在和发展。形成这种社会主义国家政权与基督教之间和谐共存的原因可以归于中国传统宗教文化、结合中国国情对马列主义宗教观的解读、矛盾论和统一战线战略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等文化和理论因素。虽然中国共产党和国家仍然坚持了社会主义和宗教从本质上并不相容的基本判断,但基于一些具体现实的考量,也仍然肯定了在爱国和建设社会主义的总体目标旗帜下两者会联合与团结的可能性。因此,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始终实行了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基督教也得以融入社会主义体制,在一定程度上提供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和党的政治路线的支持。笔者认为,中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与基督教和谐共存的重要基础之一就是“反帝国主义和爱国主义”。国家对基督教会提出了两个要求:一是必须清除与西方帝国主义的关系,二是积极地参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面对这样的时代情况与课题,中国基督教会通过“三自宣言”公开地宣布接受国家的要求开展“反帝国主义和爱国主义”运动。在此过程中,中国的基督教会开始逐渐变成为接受国家指导与控制的“三自爱国教会”。基于上述原因,基督教三自教会已经在现实中成为中国社会主义社会中的有机组成部分,经由国家权力在政治方面的介入形成、定型作用,转型后的中国基督教会具备了为国家意识形态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供支持的功能,表现出有别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特色。基于这种特色,基督教三自教会作为政治工具起着支持和维护社会主义体制及国家路线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