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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区域农村经济,不仅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基础,更是扭转工农差距、城乡差距、地区差距的关键所在。要完成这一伟大历史任务,重点难点在于如何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农用地利用是自然生态、社会经济复合体,是区域农业发展的基础和物质保障,农民的收入水平与农用地利用程度息息相关。在经济发展、人口增长和耕地不断减少的趋势下,研究区域农用地集约利用及与农民收入之间的动态关系,对于提高区域农用地利用效率,加快土地集约利用转型,促进农村繁荣,保证粮食安全有着重要意义。本文在阐述农用地集约利用内涵的基础上,从微观角度论述了农用地集约利用对农民收入影响的作用机理。结合河南省的实际情况,构建了河南省农用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引入遗传算法对BP神经网络的阈值和权重进行修正,建立遗传算法-BP神经网络评价模型,对河南省1978-2012年的农用地集约利用进行纵向评价。在此基础上,借助协整分析、误差修正模型、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脉冲响应函数以及方差分解探讨了农用地集约利用与农民收入之间的动态关系,并根据研究结论得出响应策略。本文得出的研究结论如下:(1)通过构建农用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采用遗传算法-BP神经网络模型对河南省农用地集约利用综合指数进行测度,1978-1998年期间,河南省农用地集约利用水平普遍偏低,属于农用地集约利用初步形成时期;1999-2012年期间,农用地集约利用水平迅速提高,属于农用地集约利用快速发展时期。(2)河南省农用地集约利用综合指数和农民收入存在着长期均衡关系,农用地集约利用水平每提高1单位,将引起农民收入水平同向变动0.4075个单位;两者之间互为Granger因果关系,且农用地集约利用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滞后。(3)农用地集约利用对农民收入在初期产生负向响应,但是长期来说,农用地集约利用对农民收入有着强劲的正向推动作用;农民收入对农用地集约利用有着稳定的拉动作用,但影响相对较弱。农用地利用集约度对农民收入变化的解释能力正在逐步增强,农用地利用集约度的提升对提高农民收入有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