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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研究了地方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地方财政分权在国内的研究中大多数定义为,省以下政府层级的财政分权。在我国,地方政府包含了省、市、县、乡四级,地方财政分权体制有特殊性。地方财政分权是财政分权体制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财政分权体制贯彻落实的重要部分。研究地方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对于完善、落实地方财政体制,促进地方经济增长,减小经济增长的区域不平衡至关重要,因此本文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主要采用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首先对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理论分析进行梳理,指出财政分权通过两个途径作用于经济增长,即资源配置效应和制度环境效应,同时本文提出在财政分权体制下,地方政府财政自给能力反映了地方政府实际获得的财政自主权,对于地方政府行使调控手段促进经济增长至关重要。其次,对我国地方财政分权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目前我国地方财政分权体制不健全,财权和事权划分的不合理以及地方政府财政分权落实不到位,导致了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乡基层政府层级的财政困难。因此我国地方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关系可能会出现与理论分析相背离的情况。最后,在规范分析和对我国地方政府财政分权现状进行研究的基础上,选取江苏省为例,对市、县两级地方政府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关系进行实证分析。以理论分析为基础,本文构建三个衡量财政分权水平的指标,即财政支出分权,财政收入分权和财政自给能力。经济增长率作为被解释变量,三个衡量财政分权情况的指标、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和劳动力增长率作为解释变量。利用面板数据模型分层级对地方政府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关系进行实证研究。回归分析分两个步骤,第一步,为避免财政分权指标之间的共线性问题,对经济增长率和财政分权水平三个指标分别进行回归;第二步,根据数理模型加入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劳动力增长率控制变量进行回归分析。实证分析的时间范围为1995年至2011年,数据来源于江苏省各市的统计年鉴和全国地市县统计资料。由计量回归的结果可知,我国地方财政分权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整体不显著,特别突出的体现在县政府层级。现行的地方财政分权体制使得基层政府层级运用财政手段促进地方经济增长方面表现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