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电子银行业的发展带动了银行业的革命性变革,大大促进了国民经济信息化、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全球化进程,日益成为国民经济的一条大动脉,得到了全世界各国的高度支持和重视。香港作为全球第三大国际银行中心,拥有较为成熟和系统的监管法律体系,占据电子银行业法律监管的领先地位,值得我们深入系统地学习和研究。同时,研究香港的电子银行业监管法律制度,能够为我国内地电子银行业相关监管制度的进一步完善起到借鉴作用。本文一共分成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引言主要说明论文的选题原因和意义、国内外文献综述,并指出香港电子银行业监管法律制度尚存在较大的研究空间。第二部分是对香港电子银行业的一般分析,包括内涵、发展与面临的风险,以及监管法律渊源。其中,监管法律渊源分为五个层次:国际监管框架与原则—公约及国际协定、香港监管框架与原则—《香港基本法》、香港专门监管法例—《银行业条例》、香港具体操作指南—金管局指引、香港辅助监管依据—其他相关指引。第三部分梳理了香港电子银行业的主要监管法律制度,从行业监管与业务监管两个方面进行了详细介绍。其中,行业监管的介绍重点在于电子银行业的市场准入监管和经营监管;业务监管的介绍重点在于电子银行业的主要风险(科技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信誉风险、策略风险)监管。第四部分总结了香港电子银行业监管法律制度的特色,指出香港具有相对独立的立法权特色、内外影响的国际化特色、监管机构权威性与灵活性并存的特色以及法律监管多层次与互补性结合的特色。第五部分在介绍内地电子银行业及其监管法律制度的发展现状的基础之上,指出了其较之香港电子银行业监管法律制度所存在的差距。这些差距包括与国际框架与原则接轨程度较低,监管机构庞杂且分工不明、监管法律缺乏操作性、监管法律体系不完整以及服务收费缺乏有效监管五个方面。并就此提出了相应的几点供内地参考的借鉴建议:第一、加强国际与区域合作,促进国际监管原则的吸收;第二、明确机构职能,建立分业监管机制;第三、细化监管立法,增强监管法律可操作性;第四、补全监管内容,完善监管法律制度体系;第五、制定收费标准,完善电子银行价格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