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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项目一直是我国代建制主要的研究范围,绩效问责角度更是研究的重点。面对我国宏观环境越来越强调市场的主体地位,政府逐渐向服务型转变的要求,以及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这些新的环境条件下政府投资项目问责框架将成为本文的研究侧重点。本文主要从定性分析的角度进行研究。除背景介绍外,主要通过五个方面对政府投资项目及其问责机制进行了研究。第一部分主要包括相关理论的概述,对目前代建制在我国的范围界定、研究现状,以及将要采用的SCP范式进行的简要梳理,发现代建制项目研究的方向在于政府投资项目绩效问责机制的构建,且发现SCP范式暂无在此方面的运用,展现出此范式运用的一种可能性;第二部分主要是基于政府投资项目构建双向SCP绩效问责框架,阐述其运用过程;第三部分主要在于将构建的政府投资项目绩效问责框架进行一般化的推广,阐述政府投资项目具有伞型代建制的特点,将与之相似的代建制项目归纳为C2P伞型代建模式项目,阐释将问责机制运用于C2P伞型代建模式的项目中的合理性;第四部分尝试通过案例分析的方法阐释绩效问责框架及C2P运作模式带来的优势;文章最后一部分主要阐释了结论及展望。本文根据SCP范式和PCS反馈建立起的SCPCS框架能够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责任追究,可以识别政府投资项目的利益相关者,依据其市场地位及利益诉求的博弈,建立绩效评价体系,运用标杆法,获取绩效评价结果,进而识别导致项目绩效较差的各种风险行为,按项目合同从行为层面追究项目代理人的责任,按市场结构,从行政层面追究政府委托人和政府监督人责任。基于网络环境,将绩效问责机制进行一般化的推广,将其运用于与政府投资项目模式相类似的所有活动可归纳为C2P伞型代建制模式的项目中,具有优化项目流程确保项目绩效问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