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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山漢簡》法律文獻(包括《二年律令》和《奏讞書》兩部分)自上世紀七十年代出土以來,就備受關注。加上近年來《里耶秦簡》《嶽麓秦簡》等簡牘中的法律文獻陸續公佈,學界再度掀起研究《張家山漢簡》法律文獻的熱潮。作為研究漢代法律最直接的也是最具代表性的材料,其簡文較為完整,在很大程度上保留了當時的文字原貌,它提供的材料在語言,尤其是與秦漢法律相關的語言研究方面所具有的代表性是不言而喻的。且它涉及的內容範圍較廣,包括西漢早期的法律、政治、經濟、地理、文化等,這其中有許多是傳世文獻所沒有的,因此可用它來補傳世文獻之缺,正傳世文獻之謬。在搜集整理研究成果的過程中,我們發現結合數據庫從字頻角度切入法律文獻領域的用字研究還沒有,因此,本文從這一角度出發,在理解釋文的基礎上盡可能地吸收學界新的研究成果,對該部分的用字情況進行盡可能全面的研究,希望能為漢字史的研究提供更為豐富的材料。本文從以下幾個方面分別進行論述。第一章,緒論。主要從研究背景及材料、研究現狀及意義、研究思路與方法三個方面進行概述。第二章,《張家山漢簡》法律文獻用字概說。本章先簡要介紹《張家山漢簡》法律文獻的基本用字情況和合文、重文現象,然後重點考察該法律文獻中的異體字、通假字、古今字、)誤字等特殊用字現象,以及特殊用字的字詞關係,包括一對一型、一對二或一對多型、二對一或多對一型、綜合交叉型四種。第三章,《張家山漢簡》法律文獻核心字分析。本章先簡要呈現出5個核心字的概貌,然後歸納並重點分析核心字在簡文中的用法分佈情況,以見其橫向的分佈特徵;再參照工具書,結合出土文獻和傳世文獻,盡可能舉出最早和最晚的文獻用例,以期能大概了解該字或該字的某一用法於何時産生,以及大概的消亡時間,探究其發展演變的軌跡,以見其縱向的時代特徵、生命力情況。第四章,《張家山漢簡》法律文獻高、中、低頻字分析。本章分別先簡要呈現出三個字區的用字概貌,鑒於其字量較大,且研究意義不如核心字和一見字的重大,故僅大概分析高、中、低頻字在簡文中的用法分佈情況,最後舉例說明各區間單字的發展演變情況。第五章,《張家山漢簡》法律文獻一見字分析。本章先簡要呈現出一見字的概貌,並對一見原因進行分析。然後歸納並重點分析研究一見字在簡文中的用法分佈情況,並將其與《現代漢語常用字表》《現代漢語通用字表》對比,參照相關文獻資料,盡可能探尋它們在西漢以後的發展演變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