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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哲学的提出对于经济法的理论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可以说经济法哲学研究的拓展性直接决定了经济法理论研究的深度与广度。在当代经济法正处于转型发展阶段的重要时期,经济法哲学的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甚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转型阶段的经济法走向。在展开论述之前我们有必要认真思考一下经济法哲学的基本范畴,即经济法哲学包括了哪些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基本价值、基本方法、体系结构。在对这些内容形成概念化、体系化的认知之后,才可能构建经济法哲学基本的学科体系,才可能指导经济法理论的正确发展,促进经济法的有效运行。本文将归纳经济法哲学的本体范畴,构建经济法哲学本体范畴的基本体系。一个独立的学科必须拥有自己的基本范畴,并且这些范畴之间是相互联系的,只有这样该学科才称得上是独立的、自足的。经济法哲学在经济法的研究过程中一直被许多学者或多或少的应用过,只不过还没有一家学说对经济法哲学进行系统全面的分析,就是有学者使用过“经济法哲学”一词,也只是简单的应用,对于“经济法哲学是什么”这样的本体论问题并没有全面地作出解答。由于以上现状,经济法学虽然受到法哲学的影响,但没有系统而全面的基础理论作为支撑,“经济法哲学”一词的使用,甚至经济法哲学的理论构建就会陷入极度混乱的状态,最终会使经济法学的研究停滞于现有的研究结果之中,缺乏积极的学术生命力,甚至在受到反驳时陷入不攻自破的危险境地。本文试图应用多元的方法论构建经济法哲学的本体范畴,使经济法哲学成为经济法学大学科之下的一个具有实践意义和理论指导意义的分支学科,给经济法的研究提供更多的方法和研究路径,给经济法的实现提供根多的理论依据,给经济法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难题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法。
本文的研究重点在于对经济法哲学本体范畴的理论诠释。从哲学的角度看,本体论是回答“是什么”的问题,是任何学科的最基本的问题。从认识论的角度看,本体范畴的目的主要是通过对本体范畴使人们正确认识客观世界,最终正确地指导人们实践。由此,经济法哲学的本体范畴就是经济法哲学研究的基础,它回答经济法哲学是什么的问题,揭示经济法哲学的基本概念与属性,确立经济法哲学的基本研究对象。本文重点对经济法哲学本体范畴的基本论进行了全面的分析。之后,对用较大篇幅回答了“经济法哲学是什么”的问题。提出经济法哲学的两层含义。第一,经济法哲学的初始形态是经济法学范式。第二、经济法哲学的第二层含义即是“元经济法学”,内容包括本体论、价值论、方法论、体系论四个方面。
本体范畴是本体的分有和类型化,经济法哲学的本体范畴同样是对经济法哲学本体的分有和类型化,本文提出了三个基本的经济法哲学本体范畴,通过逻辑演绎可以讲这三个范畴进行类型化,从而形成具体的经济法哲学本体范畴。本文认为经济法哲学本体范畴的类型化表现为三个方面,其一、经济法哲学的第一本体范畴,也是最为重要的本体范畴即“经济法是什么”的范畴。其二、经济法哲学的第二本体范畴,即经济法本体。其三、经济法哲学的第三个本体范畴是“经济法哲学本体范畴的存在”的范畴,即经济法律关系要素。